一、进入洁净手术部清洁区、无菌区内的人员应当更换手术部专用的产尘少的工作服。
二、洁净手术部各区域的缓冲区,应当设有明显标识,各区域的门应当保持关闭状态,不可同时打开出、入门。
三、医务人员应当在气流的上风侧进行无菌技术操作,有对空气产生污染的操作选择在回风口侧进行。
四、洁净手术室温度应在20℃~25℃;相对湿度为40%~60%;噪声为40~50分贝;手术室照明的平均照度为500LX左右;洁净手术室在手术中保持正压状态,洁净区与相邻洁净区的静压差应符合标准(Ⅰ、Ⅱ级8Pa;Ⅲ、Ⅳ级5Pa;洁净区对非洁净区10Pa)。
五、洁净手术部的净化空调系统应当在手术前30分钟开启。
六、洁净手术部的净化空调系统应当连续运行,直到清洁、消毒工作完成。
Ⅰ~Ⅱ级用房的运转时间为清洁、消毒工作完成后20分钟,Ⅲ~Ⅳ级用房的运转时间为清洁、消毒工作完成后30分钟。
七、空气处理机组、新风机组就定期检查,保持清洁。
洁净手术部新风机组粗效网每2天清洁一次;粗效过滤器宜1~2月更换一次;中效过滤器宜每周检查,3个月更换一次;亚高效过滤器每年更换。末端高效过滤器宜每年检查一次,当阻力超过设计初阻力160Pa或已经使用3年以上时宜更换。
八、消毒气体、麻醉废气的控制排放,应单独系统排放或与送风系统连锁的装置,不可回风进入循环。
九、排风机组中的中效过滤器宜每年更换,发现污染和堵塞有时更换。
十、定期检查回风口过滤网,宜每周清洁一次,每年更换一次。
如遇特殊污染,及时更换,并用消毒剂擦拭回风口内表面。
十一、负压手术室每次手术结束后应当进行负压持续运转15分钟后再进行清洁擦拭,达到自净要求方可进行下一个手术。
过滤致病气溶胶的排风过滤器应当每半年更换一次。
十二、热交换器机组散热器应当每周进行高压自来水喷射冲洗,并保持清洁干燥。
十三、对空调器内部加湿器和表冷器下的水盘和水塔,应当每周进行清洗去除污垢,并保持干燥清洁。
十四、对挡水板应当每周进行清洗,保持干燥。
十五、对凝结水的排水点应当每天检查,并每周进行清洁。
十六、Ⅰ~Ⅲ级洁净手术室和Ⅰ~Ⅱ级其他洁净用房应当实行空气洁净系统送、回风的动态控制;Ⅳ级洁净手术室和Ⅲ、Ⅳ级其他洁净用房可能通过末端为高效或者亚高效过滤器的局部空气净化设备实行动态控制,并设置工程专职人员负责手术进行中的计算机动态监控;非洁净区可以利用局部净化设备进行循环自净。
十七、设专门维护人员,遵循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保养与维护;并制定运行手册,有检查和记录。
十八、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末端装置应当保持密闭,不泄露。
十九、负压手术室和产生致病性气溶胶的房间应当设置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并且排风口安装高效过滤器。
二十、排放有致病气溶胶的风口应采用密闭装置。
二十一、洁净手术部投入运行前,应当经有资质的工程质检部门进行综合性能全面评定,并作为手术部基础材料存档。
二十二、洁净手术部日常实行动态监测,必测项目为细菌浓度和空气的气压差。检测方法和标准符合相关规定。
二十三、每天可通过净化自控系统进行机组监控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十四、每月对非洁净区域局部净化送、回风口设备进行清洁状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十五、每月对各级别洁净手术部手术室至少进行1间静态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并记录。
二十六、每半年对洁净手术部进行一次包括尘埃粒子、高效过滤器的使用状况、测漏、零部件的工作状况等在内的综合性能全面评定,监控并记录。
二十七、每半年对洁净手术部的正负压力进行监测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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