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上东小区 号地下车位在良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使用。
2、租赁期限自 20xx年 7月 10 日至 20xx年 7 月 10 日止,租赁期限为 1 年,每年租金为 元。合同期满后乙方需提前 30 日 向甲方提出续租请求。
3、租金为每月人民币150元(大写)壹佰伍拾元整(不含车位管理费40元,车位管理费乙方负责向物业缴纳),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年付。甲方开具收条。付款时间:20xx年7月9日。
4、乙方向甲方承诺:车位如在租赁期内受到人为毁损,乙方应负责维护、赔偿。乙方在租赁期间只享有车位的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第三方使用。
5、甲方向乙方承诺:甲方保证车位完全符合使用目的,并保证租赁期内没有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否则,甲方应及时出面清障、协调,相关费用完全由甲方支付。同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若甲方车位出售,则乙方享有此车位有限购买权。
6、租用期内任何一方提出需要终止此合同,提出方应当至少提前 30 日通知对方并获得对方书面认可(否则视为违约)。
7、其中有任何一方违反规定,在友好协商未果前提下,违约方应向受损方支付¥ 元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违约方还应负责相应赔偿),且受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8、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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