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 村(居)民委员会(出租方: )将位于 的房屋。面积 平方米,使用期限为 至 。租给 用于生产、经营场所(建、构筑物)使用,该生产、经营场所(建、构筑物)产权属于 所有,因故未办理《房屋产权证》。该生产、经营场所(建、构筑物)不属于租用、借用、非法买卖国有、集体土地擅自建盖,并同意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不属于道路两侧私搭乱建、开窗破墙、破坏绿地擅自建盖;该场地产权发生争议,由我单位全权负责。
特此证明
居民(村民)委员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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