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

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

2023-08-06 来源:爱问旅游网

  今年是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第x年,又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适逢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做好今年“12·4”法制宣传日法制日宣传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加快法治江都建设的有力彰显。为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提高公众对国土资源和国情的认识,扎实推进全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根据区司法局《关于开展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宣传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六五”普法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营造良好的国土资源法制氛围,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x年“12·4”法制宣传日系统宣传活动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成立x年“12·4”法制宣传日系统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王友林任组长,许善宏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科,负责宣传活动的具体事宜。

  三、宣传主题

  x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动科学发展”。

  四、时间安排

  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

  五、宣传重点

  (一)突出抓好党的xx大关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宣传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引导全体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展的方向,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宣传国土资源相关法律,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突出抓好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的宣传。宣传契约合同、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四)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引导公民依法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要加强对国土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五)突出抓好 “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以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宣传区委、区政府“六五”普法规划、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宣传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意义、“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宣传各地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成绩和经验,为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主要活动

  1、参加“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12月4日上午9:00龙川广场,组织2名同志参加区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并准备宣传资料现场发放,现场解答群众咨询。

  2、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活动。在宜陵镇同兴村、仙女镇龙溪社区、东宝农药、七里小学中开展一次专题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

  3、开通“普法通道”,从11月28日开始,各分局(所)和执法人员,充分发挥基层一线工作者贴近群众、了解群众、深入群众的优势,到本辖区社区、村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征询群众对法制宣传的意见,解答群众关注的法律问题。

  4、开展网络宣传,从11月28日开始,在区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设立专题网页进行宣传。

  5、悬挂标语宣传,12月4日-12月8日在区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两侧悬挂宣传条幅,内容为“12·4”全国法制日宣传口号。

  6、全局公职人员法律知识集中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各基层所(分局)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组织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要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基层社区、农村,通过组织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发放法制宣传资料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要丰富形式,创新方法。积极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以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四)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各基层所、各科室、直属单位要积极配合,协调一致,将开展宣传活动的总结材料于12月12日前报送区局办公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