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县公安消防大队:
我单位南通柏海汇太阳能设备安装车间一工程(地址:东安科技 园区,总建筑面积:1260 平方米) ,于 20xx 年 2 月 28 日竣工,20xx年 11 月 16 日由我们单位分别组织设计、施工、监理三家单位对上述 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 该工程经设计单位验收确认符合消防设计文件; 该工程经施工单位验收确认消防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 术标准,满足消防设计文件要求,不存在擅自改变消防设计、降低消 防施工质量以及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 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行为; 该工程经监理单位验收确认该 工程使用安装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 室内装修材料以及消防施工质量符合国建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满 足消防设计文件要求;该工程经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经按照国家 相关规范要求, 四部门综合验收合格。 申请贵单位组织检查 (验收) 。
建设单位印章: 签字
设计单位印章: 签字
施工单位印章: 签字
监理单位印章: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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