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举行全县干部作风建设监督员聘任仪式,同时对全县干部作风建设监督工作进行总动员。经各单位集体推荐、县委批准,有85位同志被聘任为县委干部作风建设监督员,这是全体监督员的光荣,也是全县各级领导和干部职工对大家的信任。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向大家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大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为推进我县干部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借此机会,我再讲四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干部作风建设监督员制度的重要性
近年来,通过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活动,我县干部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渐成氛围。特别是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提出要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以来,我县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要求,狠抓干部作风建设,积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采取不定期地作风督查,建立干部作风建设台帐,对单位一把手实行责任追究,将平时干部作风建设情况与单位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使用挂钩等一系列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干部作风的转变。今年6月15日县委又召开了全县干部作风建设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动员大会,充分说明县委在抓干部作风建设上是动真格的,态度是坚决的。这次县委决定建立干部作风建设监督员制度,在全县各单位的退休、退线的老同志和少数单位的班子成员中聘请作风建设监督员,这既是贯彻落实县委干部作风建设动员大会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干部作风建设工作机制上的一种创新,必将为加强我县干部作风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1、建立作风建设监督员制度有利于完善作风建设工作机制,形成抓作风建设的合力。随着作风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我县干部队伍整体形象是好的,但面对新形势、新情况,面对富民强县的新要求,干部作风建设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如机关管理松散、制度形同虚设,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为了从根本上扼制这些现象和行为发生,县委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从十个方面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如何有效地发现和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仅靠组织部门、纪检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建立作风建设监督员制度,可以有效弥补作风建设工作现有力量的不足。在全县各个单位中聘请监督员,一方面能从单位内部加强对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促使各单位作风建设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另一方面监督员通过明查暗访、交叉监督,从单位外部及八小时之外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检查,充分显示监督工作在促进作风建设中的优势。通过单位内外的齐抓共管,在全县形成抓干部作风建设的工作合力。
2、建立作风建设监督员制度有利于拓宽监督渠道,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作风建设不仅要靠领导干部和单位一把手的敢抓敢管,同时还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干部的服务态度、作风好坏,群众最有发言权。我们聘请的监督员,绝大多数已经离开了工作岗位,有时间经常置身于人民群众之中,对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比较熟悉了解,能够较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愿。这种把最能代表普通群众利益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参与作风建设工作中来的制度,有利于延伸监督触角,拓展监督空间,扩大监督队伍,增强监督力量,巩固工作基础;有利于最大限度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作风建设积极性,发挥他们的创造性,使作风建设从人民群众中获得不断前进的不竭动力和丰富源泉,促进工作的健康发展。
3、建立作风建设监督员制度有利于推动作风建设扎实有效开展,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今天聘任的85名作风监督员绝大多数是从退休、退线老同志中选聘的,大多具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其中很多同志担任负责干部多年、对作风建设工作比较熟悉。大家生活在不同领域,工作在不同层面,对于基层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有着丰富的感性认识和直观感受。建立作风建设监督员制度,发挥大家的作用可以及时掌握来自基层的大量一手材料,及时发现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一些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认真加以纠正或解决,使作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使县域经济快速发展,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二、加强监督,履行职责,努力促进全县干部作风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对于监督员所要履行的工作职责,我们已在下发的湘办[20xx]42号文件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在这里不再重复。为了各位监督员能够认真、及时、负责地履行好六条监督职责,我们必须紧紧把握三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一要把握工作方法。作风建设监督员是联系基层和上级机关,群众和党委政府的桥梁、纽带。希望受聘的各位作风建设监督员,在热情、认真、及时、负责地履行好监督职责的同时,要注意讲究工作方法。既要及时发现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也要善于分析思考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和督促机关整改提高;既要勇于举报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和问题,也要善于宣传各单位的好做法、好事迹、好风气;既要多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也要多向基层和群众宣传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加强情况交流,多做协调工作,相互沟通思想,融洽工作关系,促进作风转变。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作风监督员由来自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的代表组成,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威望,能够经常听到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只有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作风建设监督工作才有感召力和影响力。在监督工作上,希望大家能够抓住重点、实事求是,集中反映一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久拖未决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尽可能客观地反映情况,特别对一些重大问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尽可能了解清楚,通过多听、多看、多问、多想,真正当好作风建设的信息员、宣传员和指导员。
三要强化督促整改。 作风建设监督员的主要任务就是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帮助切实解决问题。开展作风建设监督工作,不仅要检查全县机关干部有没有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而且要监督各单位是不是真抓实干,有没有敷衍了事,真正起到督促指导的作用。要发挥监督员各自的优势,采取各种有效办法,察民情、解民忧,及时发现群众不敢提、没处提的问题,从而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作风问题,推动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经济坏境进一步优化。
三、加强监督员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水平
一要加强学习。作风建设监督工作,对大家来说可能是一项新的工作,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学习。要认真学习各级领导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讲话精神,主动了解全县作风建设工作情况,加强对作风建设的认识,提高监督工作的水平。另外,由于各位监督员的监督对象是全县的各级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因此,大家还要多花一些时间来了解各机关的工作职能、熟悉机关的工作流程,以保证监督工作不偏差、不走形、不出错。
二要深入调研。在监督过程中,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认真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要本着对干部负责,对群众负责的态度,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地查找问题,反映情况。监督员还要做到无私无畏,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勇于与不良现象作斗争。
三要遵守纪律。在监督检查工作中,监督员要严守工作纪律,坚持按规定办事。同时,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遵守有关工作制度和规定,做到公道正派、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好自身形象。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监督员顺利开展工作
建立干部作风建设监督员制度,在我县还处于探索阶段,没有现成的模式和经验。要使这项制度真正发挥作用,有赖于全县各级的重视和全体监督员的配合支持。对这项工作,县委十分重视,专门听取了汇报,提出了要求,责成县委作风建设监督办具体负责落实。
一要端正态度,热情主动地接受监督。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认真按县委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敢于接受监督。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引导干部积极配合监督工作,为监督员实施监督创造良好的环境。要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岗位职责,公开纪律规定,实行挂牌上岗,规定办事时限,方便监督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建立健全对监督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进行核查、处理、反馈的系列制度,以真心实意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问题的整改。要切实保障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和行使监督权,对粗暴阻挠和拒不接受监督或打击报复监督员的行为,坚决给予严肃处理。各单位在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同时,也要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工作,经常性的开展多种形式的自查、互查活动,通过主动地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二要大力支持,积极创造开展监督工作必要的条件。各单位要加强与监督员的沟通联系,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出台前,应注意征求和听取监督员意见和建议,重要活动和会议要邀请监督员参加,并及时通报情况,以便他们了解本单位重大工作部署和贯彻执行情况。要支持监督员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参与监督工作。监督员所在单位要提供必要的物质工作条件,为监督员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三要健全制度,切实发挥发监督员制度作用。我县作风建设监督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有很多有待完善的地方。县委成立了干部作风建设监督办公室负责监督员的管理、联系、考核工作。县委作风建设监督办公室要努力学习和借鉴外地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对聘期、例会、情况通报和奖惩等制度配套措施要逐步加以健全和完善,推进这项工作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要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听取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要建立高效处理机制和情况反馈制度,干部作风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和意见,作风监督办应及时转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建立奖励制度,县委每年将对在监督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监督员进行表彰奖励。
同志们,开展干部作风建设监督工作,意义重大。我相信,通过每位监督员的大力支持、真诚合作和共同努力,一定能把我县的干部作风建设工作不断推向前进,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富民强县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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