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我局积极作为,切实开展文化娱乐场所、公共文化场馆、文保单位、印刷企业和景区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强化旅游安全
为确保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市、县旅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一是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由局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物所、场馆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大检查工作小组。并与各相关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并按时组织检查,抓好落实。二抓安全检查督促机制。制订了《砀山县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坚持做好“三查”,即重大节假日抓好节前大检查,部门按照职责规定抓好专项检查,企业坚持日常安全工作自查。我局经常配合安监、消防、道路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文旅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专项整,有效地保证了全县文旅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二、重在行动,坚持安全检查
我局先后多次组织开展了文化旅游安全检查,把工作落到实处。在春节、清明、五一、端午、暑期等重大节假日期间,我局对全县各文化娱乐场所、文化场馆、景区、星级饭店及旅行社开展了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制度台账混乱、灭火器材过少、部分灭火器过期、易燃物乱堆乱放与取暖器距离过近、杂物堆放杂乱等问题及时予以指出,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限期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收到良好效果。在梨花节和旅游旺季到来之前,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车辆和游乐设施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旅游项目和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星级酒店和景区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了我县大型活动、重点区位、重大节假日的旅游平安无事。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了我县关于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大力宣传,加强安全生产教育
为切实提高文旅产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我县组织了各文旅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督促开展安全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有力保证了我县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同时,我们利用微信公众号、文艺演出、电子屏幕等方式大力宣传旅游安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企业的应急预案制定不完善,未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不足。
二是部分企业的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对安全认识程度不深。
五、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将预防安全事故作为日常性工作来抓,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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