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班会活动主题:
“远离网吧”
二、活动地点:
多媒体教室
三、活动目的:
1、使学生明白"网吧"的危害性,让学生通过参与,从思想上彻底认识到远离网络游戏的必要性。
2、使学生认识到,作为一名合格中专生,处在当今的网络时代,我们更应该利用网络资源,搞好我们的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四、活动过程:
主持人:张三
(一)主持人: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下午好!
我是初二年三班的班长张三,今天我想和同学们探讨一下有关迷恋网吧的问题。无庸讳言,就在我们中间,有的同学半夜爬墙外出上网,更有的同学逃学上网,甚至有的同学辍学上网。三周前,我们班主任刘老师,要求全班同学查找有关网吧危害的资料。现在我们的任务完成了,下面请我们的李四同学向全校同学汇报一下。
李四:我是初二年三班的李四,因为上网经常受到老师和家长的批评,也算个"名人"吧。我因为上网玩游戏,父亲打过,母亲哭过,老师说过,同学劝过,可就是放不下。三周前,班主任老师让我上网查找有关网吧危害的资料,我当时认为只要能上网,就答应了老师的要求。可三周下来,给我更多的是心灵的震撼,因为上网,甘肃大学生陈小良逼着父母卖了两汽油桶血;因为上网,重庆的两名中学生,被火车轧死。总之,心灵的震撼太大了!下面我就和同学们一道分享一下我们的感受。
同学甲(王五):泉州某某中学某学生因沉迷于网络游戏,为十块钱的上网费抢劫小学生被判有期徒刑1年,花季少年的大好前途就这样断送了。
同学乙(梁二):浙江温州某中学初二学生小强因迷上网络游戏,常常夜不归宿,盗窃家里钱财,有一次盗窃家里300元正出门上网吧时,被老奶奶发现并极力劝阻下,小强怒不可遏,丧失理智,顺手拿起菜刀凶残地向老奶奶砍去,可怜的老奶奶关心照顾小强十几年,竟死于自己的孙子的手里,可悲啊,可叹!
同学丙(小梁):晋江市某小学六年级学生顺兴因迷上“传奇”游戏,不顾父母劝阻,连续通宵一个星期,吃住都在网吧,父母心急如焚,丢掉工作四处寻找,最后母亲心情焦躁,伤心过度,病倒住院。
同学丁(小王):据法制日报报道,广西柳州市某中学初一年学生陈某某,因通宵上网,兴奋过度,第二天清晨被网吧管理员发现猝死在电脑桌上。
副班长(小许):据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天津市某中学学生小赵因升级游戏屡次失败,心灰意冷,感觉人生从此一蹶不振,回家跟父亲说“爸爸谢谢你,养育了我十一年,你要好好保重身体。再见。”然后,从电梯上到11楼,跳下,留下悲痛欲绝的父母。父亲大声诉说:“救救孩子”。
班主任:据专家统计,青少年犯罪率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占所有犯罪的60%左右,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沉迷于网络中各种暴力游戏而走上犯罪的道路,警醒啊!
(二)、主持人:我们班主任说的数字给我们同学们敲响了警钟。接下来让我们来观看由数学老师(柯老师倡)、肖、李、许、梁二等同学表演的小品《网络下的罪恶》。
小品主要内容:三位男同学因上网费的问题敲诈勒索女学生,女学生报警,警察(数学老师)批评教育,三男同学痛哭流涕写下保证书,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坚决告别网络游戏。(全班鼓掌)
(三)、主持人:谢谢老师和几位同学的精彩表演,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表示感谢。下面就让我们来讨论几个问题。
(1)、中学生上网成瘾的原因有哪一些?(请同学举手回答)
刘xx同学:青少年的自身意志薄弱,自控能力差。父母对孩子过分溺爱,放任自流。学习压力过大,学生课余生活缺少乐趣,社会教育内容贫乏,一些颓废、低俗的文化流行等。
(2)、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沉溺于网络有什么规定?
肖xx同学:《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3)如果有同学或朋友邀你去网吧,你会怎么办?
肖xx同学:我坚决不去,并劝说同学不要去,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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