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对象(乙方):
根据全镇教育工作需要,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临时代课教师,安排在 学校任教。为了切实维护双方的权益,认真履行双方的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合同如下:
一、 聘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工资待遇 :
受聘人员每月工资 元,每学年度按10个月计算。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⒈对乙方进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教育教学业务培训及辅导;
⒉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⒊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乙方;
⒋在聘用合同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提前一月通知乙方后,解聘乙方,合同即行终止。
⒌在聘用合同期内,乙方如欲辞聘须提前一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⒍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聘乙方;
(1) 乙方违法、违纪、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 乙方工作中失误,致使工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
(4) 乙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
(5) 乙方因教育教学能力差,无法胜任岗位工作。
(6)乙方事假超过一个星期。
(7) 乙方有无故旷工现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⒈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养;
⒉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⒊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参加学校、处室、年级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⒋积极投入教育改革,参与教研活动;
⒌刻苦钻研业务,教育质量较好,深受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好评。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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