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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承包合同集合

2022-06-13 来源:爱问旅游网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合同 书

  甲方:

  乙方:

  依照>,>及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和诚信,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塑钢门窗工程内容、造价、材料要求:

  1,塑钢门窗综合单价按( 295元/㎡)发包,约 30000㎡,总价约 885万元,此单价含加工安装费,运输、检测费,不包括(钢化玻璃,土建配合费,纱窗,税金)的费用,在上述单价的基础上单钢玻璃另加15元/㎡,单面(5+9a+5low-e)玻璃另加工80元/㎡。

  2,塑钢门窗型材选用浙江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88系列共挤公元型材壁厚为2.0㎜。60系列共挤公元型材壁厚为2.2㎜。 3,玻璃选用(5㎜+9a+5㎜)中空玻璃。

  4,钢衬为标1.2㎜(±2%)热镀锌防锈。

  5,其它五金件(毛条,皮条,锁,胶,发泡)按封样,达到国家行业标准。

  三,准备工作:

  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门窗表(建筑窗洞口尺寸)及施工图纸,资料。

  2,甲方应在安装施工现场免费为乙方提供临时电源,垂直运输等便利条件。

  3,乙方依据甲方提供图纸及说明文件的要求设计窗型,并绘制完整的窗型图交甲方审核,经甲方,监理,签字认可后方可制作和安装。4,甲方按规定要求向乙方提供安装基准:包括打底灰,弹水平线,窗口立樘的.位置基准等。

  四,施工配合 ,成品保护,施工安全:

  1,双方要密切配合,保证对方在工地现场的施工顺利进行,甲方应把工地土建进度计划及时送达到乙方,使乙方及早知道土建工地的施工安排,做好本项的施工进度安排,及时配合土建把相应作业的项目完成,甲方的施工安排要给乙方本项目留有施工时间和施工技术间隙; 2,乙方在工地与甲方的施工配合要求,由甲乙双方出面协调。3,对于工地土建的施工.甲方变更进度计划的,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4,窗框安装后由土建施工方用水泥砂浆堵塞窗框二侧面下部。5,施工项目的材料和框扇(附五金件)进入工地后,甲方应妥善保管,甲乙方应协调进行成品保护,防止成品的损坏和五金件的丢失。框扇上墙后各施工单位不得在窗口进出,不得绑,不得踩,压,碰,划,以免造成损坏。若造成损坏和丢失,由责任方负责。

  6,玻璃安装应在土建与涂料施工作业结束后进行,以此减少对成品造成受损和污染。 7,甲乙双方应加强成品保护,文明施工管理,进入工地的材料或成品应用护膜全裹。施工人员应爱护已完成工程成品,若因施工人员过错损害工程成品,甲方可要求必要的赔偿。

  8,乙方进入工地后应服从工地统一管理和安全管理,遵守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作业,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9,甲乙双方均派出工地代表,便于双方沟通协调。

  甲方工地代表:--------------------- 联系方式:--------------------------------- 乙方工地代表:--------------------- 联系方式:---------------------------------

  五,工程期限:按栋号具体施工时间另行签订门窗施工时间:

  1,乙方的施工安装工期: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和土建进度安排好施工安装进度。

  2,如遇以下情况工期顺延:

  (1),甲方未能安约定提供图纸,资料及开工条件。

  (2),甲方未能如约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4),不可抗力。

  (5),经甲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其它情况。

  六,工程量结算及工程变更:

  1,工程量以实际加工量为依据,按洞口尺寸与图纸据实计算。2,甲方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十五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图纸和说明。

  3,由于甲方对原工程变更,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损失工程量由甲方承担。 4,由于甲方对原工程变更,未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接通知后,按要求进行变更,造价相应增减。

  5,增加原合同中未包括的项目,经甲乙双方书面达成施工要求和造价协议后,乙方按要求施工,甲方对合同价款进行增加。

  七,质量验收及保修:

  1,工程验收按国家或行业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执行。

  2,验收分三个步骤:(1)材料及附件验收。(2)上框验收。(3)封闭后验收。

  3,工程竣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通知,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实施验收,并由验收单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无条件整改至合格,所造成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通知后十五天内不组织验收的,自第十六日起风险转移至甲方,甲方从第十六天起承担工程产品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5,产品保质期为二年,从工程验收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

  6,在保质期内,凡是因为制作安装造成的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保修,若因人为或其他外力造成的缺陷,由乙方配合维修,合理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7,乙方提供型材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可中止合同,给予乙方合理期限补救,若乙方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补救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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