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教育招生人员绩效,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修订此考核制度:
总考核=人数考核(注1)
院校比例考核(注2)
优惠成本考核(注3)
招生绩效三重考核=(注1)x(注2)x(注3)相乘的规则。
(注1)人数考核:季度报名人数
底薪提成
150人 2.5元/人
151-200人 375元+(报名人数-150)x3/人
201-250人 375元+150+(报名人数-200)x3.5/人
251-300人 375元+150+175+(报名人数-250)x4/人
301-350人 375元+150+175+200+(报名人数-300)x4.5/人
351-400人 375元+150+175+200+225+(报名人数-350)x5/人
401-450人 375元+150+175+200+225+250+(报名人数-400)x5.5/人
451-500人 375元+150+175+200+225+250+275+(报名人数-450)x6/人
501-550人 375元+150+175+200+225+250+275+300+(报名人数-500)x6.5/人
551-600人 375元+150+175+200+225+250+275+300+325+(报名人数-550)x7/人
(注2)、院校比例考核
院校招生目标/学费
学费 比例考核
>50万1.2
>30万1.1
>15万1
0.8<15万
(注3)、成本考核
优惠是指优惠费
优惠幅度:人均成本考核
10万9万X0.1
8万X0.2
7万X0.3
6万X0.4
5万X0.5
4万X0.6
3万X0.7
2万X0.8
1万X0.9
0.5万X1
注:
总报名量少于150人无提成。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