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需方单位:上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供方单位: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就甲方向乙方订购“工程用 管材”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二、工程名称、交(提)货时间、地点、产品包装、运输及运费、产品质量标准:1、工程名称: 2、交货地点:
3、产品包装:产品包装按常规包装。
4、运输和运费:汽车运输,运费由乙方承担(已包含在单价之中)
5、交、提货时间:乙方根据甲方传真或电话通知分批送货到施工现场,卸货由需方负责,但甲方需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6、质量标准:乙方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GB/T5836.1-20xx、GB/T5836.2-20xx、GB/T2480-20xx、GB/T18742.3-20xx、GB/T18742.2-20xx生产或供应产品。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的期限:
1、验收标准:按该产品国家,以及按照甲乙双方事先确认的样品进行验收。
2、产品数量交货时现场当场清点验收,甲方项目部指定人员(手机号:)进行验收并签单。 3、乙方业务联系人(手机号:)
4、按抽查送检有关规定送当地具有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检测的,按检验报告结果判定,检验合格即判定为质量合格。如初次检测有关质量判定为不合格的按国家《质量法》有关规定双方可共同再次现场抽样送初次检测的上一级检测机构复测后如判定为不合格,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1、付款方式:银行划账。乙方收款账户为:企业名称:,企业开户银行: 账号:。 2、付款期限: 五、财务管理:
1值税发票;
2、发票抬头必须与本合同乙方合同抬头名称一致; 3、如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有权拒付本次货款。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按时交货,乙方不能按甲方时间供货或由于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逾期交货(视为不能按时交货),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赔偿不能按时交货部分货款的 违约金。
2、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任何一期(笔)货款,则乙方有权立即停止供货,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承担欠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违约金。
3、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有关条款,承担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工程所在地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八、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双方可以依本合同主体签订补充协议。
十、合同签订: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委托人: 法定委托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现场联系人: 现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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