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家长和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员都有义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教育孩子交通安全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孩子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交通安全。为了学生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反复磋商,制定条款如下:
1、学生家长对自己的孩子经常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2、车主严禁使用未年检车辆、报废车辆及套牌车辆接送学生。
3、车主禁止聘用没有相应驾驶资格的驾驶员。严禁驾驶员在接送学生时超速行驶。
4、车主每天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
5、车主严禁超载。车辆在接送学生途中一律不准带客。
6、车主接送车辆每天必须到达学校里面才能让学生上下车。
7、车主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要及时制止。每天应把学生送到相应下车点才能让学生下车回家。车主要保证学生安全,学生乘车出现事故由车主承担一切责任。
8、车主若在约定时间未接到学生,应及时通知该生家长。
9、本协议甲乙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租车期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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