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标准、数量及价格: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单价(元) 小计(元) 备注
1
2 合计金额 人民币:元整 ¥
二、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供方负责送货到需方指定地点( ),并承担运费。
三、交货方式:
供方负责送货到需方指定地点( ),需方负责卸货费用。
四、交货时间: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发货。
五、产品质量、保修期及服务: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准为国标,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自到货之日起三包期为壹年,保修期内若发生人为损坏质量问题,雷击破坏,超负载使用、短路引起的损坏等,需方要承担修理费用。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按相应标准验收,需方验收期限为十日,需方对供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收到货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并对货物妥善保管,待供方复查,否则视为合格。
七、付款方式及期限:
货到付清货款。
八、违约责任:
1.供方违约责任:供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期限装运交货,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供方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给需方,逾期交货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合同总额的30%。
2.需方违约责任:需方逾期付款的,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给供方,逾期付款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合同总额的30%。
九、其他约定事项:
1.需方未支付货款完毕前,货物的所有权归供方所有,需方货款支付完毕,货物的所有权转移为需方所有。
2.需方收到货物后,应对货物进行妥善管理,货物在需方管理期间造成的相关损失由需方承担。
3.供需双方进行货款核对、催收、通知等行为时,可将有关文件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对方指定邮箱,电子邮件到达对方邮箱视为送达。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在供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及附件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2.双方确认的图纸、补充资料等文件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3.双方提供的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可作为本合同附件使用。
4.任何一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然后传真至另一方的,视为该方对合同的确认;另一方对该传真件(或单独打印的同版本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并传真至对方的,视为双方已正式签订合同,具有相应的合同效力。
5.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传真件、扫描件有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广西利强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浦工业园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陈科明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税号:
开户银行:中行合浦支行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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