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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范文

2020-06-29 来源:爱问旅游网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__-20__年冬春救助)的通知》(保财资环〔20__〕143号),龙陵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__-20__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建议函(20__-45),结合木城灾情情况,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木城乡20__-20__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23万元分配如下。

  一、分配方案

  乌木寨村5万元,其余4村(社区)每个村(社区)4.5万元(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保财资环〔20__〕143号文件要求,本次分配的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专项用于冬春期间需救助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实际需求给予补助。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不得以慰问金的形式发放。

  (二)各村(社区)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占用、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资金使用情况请于20__年1月7日前报乡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赵晓明,邮箱:)。

  (三)各村(社区)要持续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及时、客观、真实做好辖区灾情信息收集上报,做到不迟报、不谎报、不瞒报、不漏报,为做好冬春救助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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