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接方(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地坪漆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东江高新工业区科技园A栋一楼
2. 工程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需双方认可。
2.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工艺或及要求,双方应书面确认,增加的工程费用,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当日,甲方需支付给乙方定金:¥ 元;乙方进场后一天内,甲方需支付给乙方50%工程材料款¥ 元;工程完工验收完毕后一天内,甲方需付清所有余款¥ 元;在合同约定日期内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并追加因此产生的费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未结清工程价款,不予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变更,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甲方需书面出具施工变更通知,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如果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价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4.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或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5.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甲方须承担相应施工费用及误工费,同时工期顺延;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工期不予顺延。
6.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完工三天内,甲方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结算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两天内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自行搬设备进入施工场地或投入使用,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
3. 若甲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工程总价的5%支付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相应补偿。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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