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秩序,全面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按照责权统一原则,完善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岳阳市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新增违法建设即查即拆,及时清零;存量违法建设制定年度清零计划,实施逐月上报,动态清零,20xx年底前分类处置到位,及时消除违法建设行为造成的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造一批无违建小区、无违建村(社区)和无违建街道,全面构建违法建设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五里牌街道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陆晖任政委,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权志伟组长,常务副主任李敦乐任常务副组长,各村(社区)办点领导为副组长,自资所、经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
三、工作职责
1、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未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拆除。
2、村(社区)负责本辖区违法建设的日常巡查和报告;配合街道和相关部门做好违法建设的查处,村(社区)负责违法建设安全隐患排查、录入、上报。
3.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建设的巡查和劝阻工作,对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村(社区)、街道或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查处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现场复核、分类处置。
四、工作措施
(一)厘清责任,联防联控,新增违法建设及时清零
1、及时发现。建立街道督查、执法大队业务巡查、村(社区)网格巡查工作机制,设立违法建设举报电话、信箱和网上投诉受理平台,及时发现新增违法建设。
2、及时制止。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发现的新增违法建设进行劝阻、制止和报告。街道接到报告后,负责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所等部门进行处理,严控继续建设。
3、及时拆除。对拒不停工或逾期不整改的违法建设,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拆除。
(二)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存量违法建设动态清零
1、进一步核准底数和精准分类。对集中整治行动中已摸排分类的存量违法建设,按照拆除、限期整改和没收三种类型,再次组织核查,进一步澄清底数,做到底数清晰、不漏一处,分类准确、不错一户。对堵塞消防通道、影响防火间距、危害公共安全、占压公共空间、破坏房屋结构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害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建设,应当纳入拆除类。
2、强力拆除应拆除类的存量违法建设。对已纳入拆除类的存量违法建设,各单位要制订三年拆除计划(其中20xx年度完成40%、20xx年度完成40%、20xx年度完成20%),20xx年6月底前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同时要逐月制定拆除计划,实施每月动态清零。
3、依法推进限期整改类违法建设处置。对已经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且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的违法建设,在履行相关处罚后可申请补办相关手续。对市政府认定限期整改可依法予以保留的违法建设,经相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完善土地出让手续,按照处罚时的基准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和规费,再根据市政府出具的处理意见与资规、住建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在不动产登记办理及交易过程中,凡发现有涉及违法建设的,一律不予受理或不予登记。
4、依法处置没收类违法建设。对因拆除可能造成公共利益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相邻建筑安全而不宜拆除但可依法予以没收的违法建设,由市资规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没收类违法建设作为资产交由市资产管理部门管理,原则上涉及国有土地上的作为国有资产、涉及体土地上的作为集体资产依法处理。
5、联动推进违法建设综合治理。老旧小区改造应结合存量违法建设拆除一并进行,存量违法建设拆除作为启动老旧小区改造的前提条件,以存量违法建设拆除促进提质改造。进一步推进别墅小区、地下空间、仓库仓储、重点项目建设等区域违法建设整治,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立专班,重点推进。土地依法征收时要严格组织对房屋进行合法性认定,必须坚持拆迁先拆违,违法建设一律实施零补偿,凡违规对违法建设进行补偿的,一经查实,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占用耕地“挖鱼塘”等违法用地等问题由街道依法查处,持续推进违规占用耕地建房和“大棚房”等专项整治。
(三)加强督查,奖优罚劣,严格考核结果运用
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任务清单,加大重点区域、典型违建、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等督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不力、任务未完成的,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对成效突出、敢于担当作为的予以通报表扬。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考核办法,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成绩并与本单位领导干部奖惩挂钩。对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进行约谈,或采取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问责,视情扣除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分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的意见》(岳发〔20xx〕2号)等文件规定,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成立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任务完成时限。
(二)强化舆论引导。各村(社区)要制定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宣传方案,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对相关的典型违法建设案例适时曝光,鼓励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监督违法建设治理,营造舆论气氛。
(三)强化案件查办。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及时移交违法建设相关案件线索,对通过违法建设进行非法经营的行为和介入违法建设的黑恶势力,应依法从重、从快给予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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