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党支部:
经研究,定于8月19日召开区财政局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xx年8月19日(星期二)下午4:00。
二、会议地点:区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列席但不参加评议工作,离休党员经支部同意可不参加)。
四、会议议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支部书记何艳军同志主持会议。
(一)何艳军同志通报机关党支部对照检查情况。
(二)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教育实践活动要求逐一进行自评,随之全体党员逐一对其进行评议。
(三)民主评议,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进行投票测评。
(四)何艳军同志作小结发言。
注:1、已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参加批评和相互批评的党员同志不需要再进行自评。 2、第2、3项议程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第一党小组在五楼大会议室,第二党小组在五楼小会议室,第三党小组在六楼会议室,第四党小组在七楼阅览室,由各党小组长组织进行,时间约为30分钟。
五、其他要求
(一)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请全体党员就自己对照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党员标准、履行党员义务以及岗位职责等方面,做好2至3分钟的发言准备。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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