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店铺基本情况
甲方店铺(以下简称该店铺)坐落于新余市青年路纳尔商城2—11号。
第二条:店铺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为:玻璃专卖。
第三条:租赁期限
本全同租赁期限自20___年11月26日至20年9月25日止。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续租,应在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续租事宜,并重新签订合同。如双方未能协商一致,则租赁期满后,双方租赁关系终止。
第四条:租金
该店铺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不含水、电、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乙方每半年向甲方予付下一个半年租金,付款时间分别为每年9月26日和3月26日,如超过一个月未付,则甲方可按乙方应付租金的5%收取滞纳金。
第五条:为防止经济纠纷发生,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同时向甲方交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期满乙方交清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即退还乙方合同履约的保证金。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期向乙方收取租金。
2、交给乙方店铺时应保证通电、通水;玻璃门、窗完好;无明显墙体开裂及管道脱落、渗漏现象。
3、甲方房屋出租收入需向政府缴纳的税金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安全消防规则和城市市容管理、康盛小区物业管理的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下述两种方式之一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