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班期间,工厂门卫岗位职责对出厂员工需凭各部门主管开具的放行条方可放行并做好回厂登记,所有放行条必须有主管以上领导签字方有效,员工放行条需交人事部备查。
2、上班期间所有员工不得因私人原因接待来访。工厂门卫不得放非公事人员进入工厂,对于因公办事的人入厂做好登记工作,并指引到具体接待人办公室。
3、对于外来车辆必须指引到指定位置停放,工厂大门处不得停放任何车辆或堆放物品(装货出运的车辆除外)。
4、对工厂大门区域内的卫生负责。保持清洁,无杂物。
5、按工厂要求严格控制出厂人员所带物品,所有带出厂物品必须开具放行条后方可放行。不得循私情将工厂物品放出。对于所有设备出厂必须有生产主管以上人员开具的放行条方可放行。(入公司大仓库的设备除外)
6、工作时间内不得缺岗,打瞌睡,需在大门区域内不断巡查,大门处不得有人员聚集,及时发现大门内外的特殊情况并及时通知人事部和公司物管部。保持警惕,以防偷窃或其他事件的发生。
7、工厂门卫注重仪表,态度端正,对待进出员工和外来人员不卑不亢,言行得体。
8、每天工人下班后,检查各部门关门窗、关设备情况,并于第二天报人事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