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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工地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7

2024-07-18 来源:爱问旅游网

  一、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街道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负责农业生产领域复工复产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

  坚持行业指导原则。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农业生产情况调度和工作指导,及时掌握区内农业生产领域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相关情况。

  坚持企业自愿原则。区内农业生产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在保证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开工条件及市场情况,以自愿申请为原则有序开展复工复产。

  二、复工复产条件

  全区拟复工复产的农业企业均要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复工复产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并建立三类台账:

  1.建立入场登记台账,对进入企业人员体温测量、消毒,必须戴口罩情况进行登记,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2.员工体温检测台账,全体员工每天不少于2次。

  3.车间、办公区、电梯间、厕所等公共接触区域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2次)。

  三、复工复产程序

  1.复工复产准备。辖区内农事企业、养殖企业、农资商店、宠物医院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外地返沈人员要提前报备,同时备好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防控物资,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2.复工复产申请。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复工复产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附件1)、包括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复工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原材料物流运输、安全生产等内容,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复工复产单位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以上材料报所街道审核,并提出复工复产申请(附件3)。

  3.街道审核批准。各街道要对辖区内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审核批准,指导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4.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各街道根据实际审核情况,汇总复工复产单位名单(附件4),及时上报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一)农事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各街道要严格督导经营单位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的,要责令其停工停业。各复工复产农业生产单位要严格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1.严格防控知识培训。要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前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利用微信、广播等手段,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并提前制作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宣传板等,在显要位置和相关场所进行张贴、公告,提高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严格厂区管理。合理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强化信息登记、人员、车辆进出检查监测,对物流车辆、货物进行严格的消毒管理,避免货物运输通道与人员流动通道重叠,减少物流车辆货物与厂区员工接触。厂区暂停堂食。

  3.严格员工管理。复工复产单位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附件5),外地返沈人员要提前报备,做好员工到岗前排查登记。实行健康状况登记制度,建立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所有职工每日进行两次体温检测,每两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体温异常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4.严格消毒消杀。复工复产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消毒措施,每日对办公区域、营业场所等工作区域进行消毒消杀,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对物体表面经常接触的门把手、窗把手、台面、桌椅、扶手、水龙头、电梯按钮等每天消毒2-3次,不易触及的物体表面可每天消毒1次;地面每天消毒1-2次;洗手水池、便器每天消毒2次;垃圾桶等每天消毒1次。

  5.严格应急处置。复工复产单位要明确内部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加强员工异常情况处置培训、当员工出现发热、胸闷、乏力等异常症状时,经营单位应迅速将其送到隔离区域进行隔离,并第一时间报告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农业生产田间作业人员要求

  严格落实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疫情防控措施,对从事田间工作的人员应对封控区实施代耕代种,禁止农户开展自耕自种;对管控区推广代耕代种,自耕自种禁止跨村屯流动,实行错峰错时,分组分批实施;对防范区实行人不出本防范区,采取闭环管理的方式,错时错地下田作业;常态化管控应做到家地两点一线闭环管理,加强自我防护,不聚集。

  1.严格空间管理,设置农资中转区,在社区内适当区域设置中转区,由各行政村指派专人管理服务,用于农资中转运输。

  2.严格管控田间作业人员。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等防控措施。生产作业人员每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严防人员聚集,错峰错时,分组分批实施,人员间距保持1米以上。线下购买农资要单户单售,严格控制人员流量,农资运输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出入缓冲区、中转区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严格管控农机跨区作业。跨区作业的农机在作业前三天需往街道报备,做好作业人员管理和车辆消杀。区内农机原则上不能跨市作业。

  五、加强监管

  1.各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农事企业、农民复工复产工作负属地监管责任,要确保将辖区内所有农事企业、农民复工生产纳入监督范围,实行网格化管理。要督促所有农事企业、农民将各项防疫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2.可采取现场抽查、视频检查、电话问询等多样的方式对复工复产农事企业、农民进行监督与指导,有效进行常态化管理,查找问题、堵住漏洞。

  3.对于违反防疫规定的企业,第一次发现予以警告,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立刻整改落实。第二次发现予以关停整改,在整改落实到位之前不得继续生产。对于违反防疫规定的农民要及时制止,予以劝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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