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一次认真地研读了《音乐新课程标准》,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新课程全新的教育理念对传统的教学模式强大的冲击,也真正体验到了有滋有味的音乐课堂。解读了《音乐新课程标准》我认识到改革过去陈旧的教学方法是多么的重要。要上好音乐课就必须在教学中用科学、灵活的教育方法来进行教学。下面我就针对新课标提出的音乐实践性这一点谈一点我的心得体会。
新课标中提出“强调音乐实践”,而在旧课标中是“重视音乐实践”。这个修改,一方面是针对我国传统的、陈旧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式的弊端提出来的,另一方面则是借鉴和吸纳了当今一些具有国际影响的音乐教育思想的结果。
音乐课程是最具有创造性特征的学科,这是由其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鼓励音乐创造”的一个重要内涵,是在音乐教学中不存在标准答案,不存在一个整齐划一的体验、表达与理解音乐的方式。
这一理念值得我们老师深思的是,音乐教学是否应有一个系统的模式和固定的程序?就教学规律来说,尽管有一些共同的原则可以遵循,但从根本上说,音乐课堂应该是充满活力、不断发展的开放体系,音乐教学应该是动态的、变化的、充满了创造性地过程。这就要求我们一线的音乐教师要具有教学应变意识,善于教学生成。
从对新课程标准的学习中,我认识到审美、创新、创造力、创造性人才,学生为主体、自主性学习、音乐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都将是教学新模式的目标,也将是我们所有音乐教师为之奋斗的方向。当然教师对课程的开发、整合能力,每一位教师都可以有不同的上法。新教材提供了许多新的教学形式,许多形式都是首次出现,新颖、独特,每一节课都充满新意,教师要有创意地进行教学,让学生真正的喜欢上音乐课。我想要真正把新课标落实到每一节音乐课上,教师一定要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认真钻研教材,抓住音乐形象,采取适当的教学方法,多一些理性的去思考,不要盲目的去模仿与跟风,让学生能静心体验音乐的美,用心去表现音乐的美,使音乐课真正成为学生美育的途径,学生的人格的得到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