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防止各类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的学生,因假性治愈引发校园疫病蔓延,造成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患病学生在医院经过治疗康复后,要提前一天报告班主任,由班主任向学校传达复课申请。
2、学校同意后,通过班主任告知病愈学生返校复课需要开具的医院证明材料,以及返校复课的具体时间。
3、返校后,若是非传染病病愈的学生,则持病愈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总务处进行查验登记。若是传染病病愈的学生,则先去永兴镇“公卫中心”进行常规身体复查,确认痊愈后,再持病愈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总务处进行查验登记。
4、学校总务处若查验病愈手续齐全,符合复课条件,再上报校长审批同意,学生即可到教室复课。
5、如果对病愈学生复课存疑,双方有争议,则上报区教育和体育局,由区教育和体育局裁决。
6、如果是新冠肺炎确诊病愈学生,则必须在家隔离14天后,再提出复学申请,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批准后,方可入学复课。
7、复课后,班主任和学科教师还必须持续关注复课学生,做好复课后的心理疏导和学习弥补工作。体育教师不宜对复课学生安排剧烈运动,以利于身体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