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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与革命读书笔记范文3篇

2024-07-18 来源:爱问旅游网

国家与革命读书笔记范文3篇

  《国家与革命》主要整理论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以及无产阶级在推翻资产阶级暴力革命中的任务和作用。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国家与革命读书笔记,欢迎阅读,希望对你能够提供帮助。更多资讯尽在读书笔记栏目!

国家与革命读书笔记一

  一、写作背景

  列宁在192019年十月革命前夕写这篇文章是有一定原因和背景的。

  1.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被庸俗化

  巴黎公社失败后的几十年时间里,第二国际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进行庸俗化和歪曲,致使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失去了其革命的锋芒。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资本主义已经由垄断资本主义发展到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帝国主义为了重新争夺利益、瓜分世界,掀起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在此情况下,面对第一次世界大战,无产阶级应该做的是利用战争,爆发社会主义革命,一举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但是,当时,第二国际的社会民主党,基本上都资本主义化了,也就是说变成了机会主义,他们不能正确地认识和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喊出“保卫祖国”的口号,实际上是支持资产阶级掠夺世界的战争,保卫的是资产阶级的国家政权,保卫的是资本家的利益,而让工人、农民当炮灰,在前线打仗,这是修正主义、机会主义。这是从国际背景来看的。

  2.俄国社会主义革命迫切需要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指导

  就俄国当时的情况来说,192019年,俄国的二月革命,几个阶级、几种力量联合起来推翻了沙皇的统治。推翻之后形成了两个政权并存的局面,一个是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另一个是彼得格勒苏维埃政权。俄国二月革命胜利后,苏维埃政权应该推翻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但是,当时的苏维埃政权主要由孟什维克或小资产阶级民主派掌握,他们寄希望于资产阶级临时政府解决面包、和平和自由的问题,步步向资产阶级临时政府让步。而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却磨刀霍霍,妄图消灭苏维埃。这个时候,列宁认为情势万分危急,为了澄清人们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方面的一些模糊的认识和观点,迫切需要恢复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本来面目,发动社会主义革命。于是,列宁于192019年写成这篇《国家与革命》。把机会主义和无政府主义歪曲了的国家学说和革命学说正本清源,从而为成功地取得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奠定了一个非常好的理论基础。

  二、主要内容

  本篇著作涉及的问题很多,涉及阶级、国家、民族、宗教、无产阶级专政、过渡时期、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按劳分配、资产阶级法权等,很多概念和原理。我的体会是,要通过多次的阅读,把这些概念以及他们之间的联系搞清楚,并结合列宁关于“国家和革命”的其他文章来理解和把握。

  关于本篇著作的主要内容,我大致谈一下以下主要问题,不对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如何正确对待资产阶级国家政权

  在《国家与革命》中,列宁在第一章着重讲了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如何正确对待资产阶级国家政权?关于无产阶级对待资产阶级政权的态度,仔细分析一下,有四个层面的东西:

  1.无产阶级要不要夺取国家政权?有些人认为,国家是公正的、公平的、体现全民意志的机构,没必要推翻它。恩格斯说过,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而机会主义却歪曲它,说国家就是为了调和阶级的,资产阶级国家可以不用推翻,它就把各个阶级的利益、冲突都调和了。这种观点就是不推翻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用国家来调和各个阶级之间的矛盾。这种观点就是机会主义的观点,马恩、列宁明确的观点就是夺取国家政权,而不能利用原来的国家政权等。

  2.无产阶级在夺取国家政权时,是否需要进行暴力革命?

  无产阶级怎么夺取国家政权,是通过合法的议会斗争,通过取得多数票赢得群众的支持呢?还是通过暴力革命呢?机会主义观点认为,夺取政权是可以的,但是应该采取以下方法:在议会中多争取点选票,让群众支持,推翻资产阶级政权。机会主义不同意用暴力革命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列宁指出,不能按照资产阶级议会制那样,通过赢得群众的选票,在议会中取胜来掌权,而是必须要用暴力革命的形式推翻资产阶级国家政权。

  3.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是否需要打碎、摧毁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官僚机构?

  机会主义观点认为,夺取国家政权之后,还可以继续利用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如官僚、机构等),来继续无产阶级的事业。而列宁明确指出,无产阶级用暴力革命夺取资产阶级国家政权之后,不要原封不动地把它拿过来,不能在这个旧的国家机构内掌握政权,不能利用原有的国家机器(如官吏和常备军、警察等等),而是要将其打碎,摧毁,无产阶级自己来行使国家权力。

  4.无产阶级将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打碎之后,用什么样的组织来代替它?

  马克思说过,代替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机构叫无产阶级专政。列宁指出,无产阶级专政的第一个形式,就是巴黎公社。第二个形式,就是俄国的苏维埃。

  我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与机会主义的国家观最严重的分歧就在于以上四点,对待资产阶级国家政权,如果否定以上四项,就是机会主义观点,如果把握住以上四个层面的东西,就是马克思主义观点。

  (二)怎样看待无产阶级专政

  列宁指出,用无产阶级专政代替资产阶级国家政权。那么,在《国家与革命》中,列宁是如何看待无产阶级专政的呢?我认为,研究问题必须把概念搞清楚。

  第一,列宁把“无产阶级专政”也叫“无产阶级国家”;

  第二,列宁把“无产阶级专政”也叫“政治国家”;

  第三,“无产阶级专政”还叫“半国家”;

  第四,列宁还说,无产阶级专政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了,原来意义上的国家是少部分人是剥削者,他们利用国家机器,利用暴力革命镇压大部分人。而无产阶级专政是大部分人统治少部分人,它不需要那种特殊的暴力工具,不需要大规模的流血牺牲,因此,无产阶级专政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了;

  第五,列宁说,“无产阶级专政”也就是“无产阶级民主”,专政和民主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第六,“无产阶级专政”就是马克思说的“过渡时期”,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说,从资本主义灭亡到共产主义之间,有一个过渡时期,这个过渡时期的政治形式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第七,“无产阶级专政”也就是“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不是一次战役,社会主义革命是指的一整个历史阶段,实质上就是指的“过渡时期”,就是指的“无产阶级专政”。列宁还说,在过渡时期,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民主形式,这种民主形式的本质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第八,无产阶级专政是正在消亡的国家。不是说到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国家才没有了。列宁指出,无产阶级专政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了,从这个角度上讲,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正在消亡的国家。例如,十月革命一胜利,就意味着国家的消亡开始了,而不是到了共产主义才消亡。

  (三)如何看待共产主义第一阶段

  第一,我先列举一下“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几种叫法。列宁把它叫社会主义。我们知道《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把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分成两阶段,一个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另一个是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列宁把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叫做社会主义,把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叫共产主义。

  第二,社会主义叫不叫国家呢?列宁说这叫非政治国家。无产阶级专政是政治国家,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叫非政治国家,也叫非国家。

  第三,非国家有什么职能呢?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没有政治职能,它就是一个社会管理职能。

  第四,为什么把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叫国家呢?它既然是非政治国家,为什么还叫国家呢?列宁说,就是因为它还有国家的残余。那么国家的残余是什么呢?那就是强制。

  第五,为什么需要强制呢?社会主义实行的是按劳分配制度,如果没有强制,我们就不能保证按劳分配制度的贯彻执行。必须有强制的力量让不劳动者不得食,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因此,列宁说,正因为强制,我们勉勉强强地叫它国家。实际上它已经不是国家了。

  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实行的是按劳分配制度,按劳分配在《国家与革命》中,列宁把它叫资产阶级法权或资产阶级国家。实际上这是一种比喻。在共产主义社会里没有资产阶级国家。有人说在共产主义还有国家资本主义,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国家资本主义一定是在无产阶级专政和过渡时期里面存在的,到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已经没有阶级和国家了,哪里来的国家资本主义的问题?

  第六,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是不是达到了平等呢?列宁曾经说过,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还不是真正的平等。它是形式上的平等。真正的平等一定是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才会实现的差不多。列宁说,平等自由问题是和消灭阶级联系在一起的,在阶级社会中,根本就谈不上真正的平等自由。有资产阶级的自由,就没有无产阶级的自由;有无产阶级的自由,就没有资产阶级的自由。阶级社会中,不能抽象、笼统地谈论平等自由。即便到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也谈不上真正的平等自由,它只是形式上的平等自由。

  (四)如何理解国家消亡?

  国家消亡如何理解?第一章讲暴力革命与国家消亡;第二、三章讲历史;第四章是对前面的补充;第五章讲国家消亡的经济基础;第六章是如何批判机会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国家消亡在《国家与革命》中起提纲挈领的作用。

  1.怎样正确理解国家的自行消亡?

  关于国家消亡,《国家与革命》中讲了很多,从什么时候开始呢?它说无产阶级专政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国家已经消亡了。关于国家消亡从哪儿开始,我个人理解的是这样的:一是,无产阶级要用暴力夺取并摧毁资产阶级国家政权。二是,自行消亡的是无产阶级专政。三是,国家消亡的起点应该是社会主义革命取得胜利之始。因为列宁指出,巴黎公社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了。四是,国家消亡的终点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终点。从无产阶级专政到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这都是国家消亡的历史阶段。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已经谈不上国家了,连非政治国家也谈不上了,因为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时,连管理都没有了。

  2.怎样理解民主的消亡?

  民主与阶级和国家共存亡。民主是一种国家形态,国家形式。有阶级、有国家,就有民主;没有阶级和国家,就谈不上民主。因此,阶级与国家的产生和消亡就代表着民主的产生和消亡。关于民主的消亡,《国家与革命》中讲的并不是很多,要想全面了解民主消亡这个问题,我结合列宁其他著作来学习。国家产生之后,统治阶级就想办法采取什么方式统治国家和老百姓。有两种办法:即君主制和共和制。君主制是一个人统治;共和制是经过选举实现统治。共和制分为贵族共和制和民主共和制。贵族共和制是少部分人投票选举;民主共和制是由大部分人投票选举。如果没有阶级和国家,根本就谈不上统治。阶级、国家的产生就意味着民主的产生,阶级、国家的消亡,就意味着民主的消亡。

  3.怎样理解平等和自由?

  一般来说,民主就意味着平等自由,实际上不是。在资本主义社会,民主是资产阶级当家作主,资产阶级当家作主就意味着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是不平等的,无产阶级是没有自由的。因此民主和平等不是一回事。要正确理解列宁所说的:民主是排斥平等的,也是排斥自由的。在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有民主,它排斥无产阶级的自由;在社会主义国家,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有民主,它排斥资产阶级的自由,排斥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不法分子的自由。只有消灭了阶级和国家,才能真正地谈平等自由。阶级社会中,不能抽象地谈论这个问题。即便到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也不能实现彻底的平等。列宁曾指出,当我们谈平等自由的时候,一定要具体的提,决不能笼统地提。

  三、现实意义

  本文主要是围绕以下几个问题来谈的:如何看待资产阶级政权?如何对待无产阶级专政?如何看待共产主义的两个阶段?有没有国家?此外,在谈论国家消亡的历史阶段等问题的基础上,谈了民主消亡的问题。《国家与革命》是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的。

  1.当今社会,是否还要讲阶级斗争?人民民主专政?其理论依据是什么?

  我国已经推翻了资产阶级政权,还没有进入共产主义社会,还存在阶级斗争。那些反对我国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观点,实际上是片面地理解无产阶级专政。列宁曾说,无产阶级专政不仅仅在于暴力,甚至主要的不在于暴力。我们现在不少人认为专政就意味着枪杀、抓人等。这都是片面的理解。列宁说,十月革命之后,有四种人需要镇压:资本家被推翻之后,不服气想要恢复政权;俄罗斯是小农国家,小农中出现新的资产阶级;国际资产阶级想推翻苏维埃政权;地痞流氓、黑帮分子的捣乱。无产阶级专政就镇压这四种人。无产阶级专政除了有镇压和让人屈服的功能之外,还有一种更重要的功能就是管理。因此,国家实际上有两种职能:政治统治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管理职能越来越体现地充分。而社会管理职能也是服从和服务于工人阶级、无产阶级的利益的。

  2.科学认识所谓“普世民主”、西方“宪政”主张。

  此外,关于普世民主、普世价值的观点,列宁指出,只要存在阶级和国家就谈不上普世民主和普世价值。只要有阶级,就是某个阶级当家作主,而不是全民当家作主。只有消灭了国家,才能说全民当家作主,同时也就意味着国家的消亡、民主的消亡了。因此,世界上不存在一般的民主、纯粹的民主、普遍的民主,一定是某个阶级的民主,这也就摧毁了普世民主和普世价值。

  由此可见,《国家与革命》的现实意义很大。

  在马恩相继离世之后,社会主义阵营中有许多机会主义分子和修正主义者对马恩思想歪曲误读,在理论和实践上都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了捍卫马恩学说,还原马恩思想,列宁在系统阅读马恩原著的基础上,于192019年8月至9月间,隐居在俄芬边界的芬兰拉兹里夫车站附近的茅草棚中,完成了《国家与革命》这本重要著作。准确的说列宁并未全部完成,因为俄国十月革命的爆发中断了写作。但列宁也并未遗憾,因为“做出‘革命的经验’比论述‘革命的经验’更愉快,更有益”[1][1] 。

  《国家与革命》主要整理论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以及无产阶级在推翻资产阶级暴力革命中的任务和作用。“半国家”理论也是列宁在该书中明确提出来的,它是指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所建立的国家,之所以是“半国家”,是因为“它已经打碎了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居民已经自己上台来代替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所有一切都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了”[2][2] 。 “半国家”理论不仅是对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设的理论概括,也是对其的一种现实指导。

国家与革命读书笔记二

  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急剧变化的转型时期,原有的政治经济体制也在不同程度上有了转变,在这种转变之中依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和隐患,我们有必要重新认真思考,对于其中的一些问题的解答,我们也许能从“半国家”理论中获得启示。

  一、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

  “国家”作为一个在文明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在人们生活和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关于“国家”的核心内容,不同的思想家有着不同的认识,霍布斯认为国家就是进行暴力统治的“利维坦”,卢梭、洛克认为国家是建立在社会契约上的一个“代理机构”,黑格尔认为国家是与市民社会相关联的“理念的实在化形式”,而马克思对国家的理解是建立在阶级斗争之上的一个统治工具。

  1、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统治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工具。

  《共产党宣言》开篇就讲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阶级斗争的历史,阶级斗争遍布着整个人类的发展史,尤其是进入了资本主义时代之后,随着劳动分工不断细化以及私有制的不断完善,资产阶级对劳动阶级的剥削也日益加重,因此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也不断恶化。而这种对立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是不能够通过退让协商的方式解决的,对于无产阶级来说,只有通过暴力革命才能真正的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才能建立没有剥削、公平正义的新社会。

  资产阶级“为了使这些对立、经济利益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消灭,就需要一种表面上站在社会之上的力量来抑制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之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久居于社会之上而且日益与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3][3] 。国家由此成了一个统治工具,一个由统治阶级不断向被统治阶级发号施令的暴力工具。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对国家的存在持一种彻底批判的态度。

  2、暴力革命——资产阶级国家的消亡

  正因为矛盾的不可调和性,要想推翻资产阶级的残暴统治,只有通过暴力革命的手段。妥协退让是没有出路的,无产阶级必须要“丢掉幻想,准备战斗”。

  暴力革命在资产阶级的历史上时又发生,但之前的革命大多只是统治集团的更替,只是政权的一次又一次的转移,革命之后发生变化的仅仅是统治者不同而已。而且,在之前的革命中“一切变革都是使国家机器更加完备,而不是摧毁它”[4][4],资产阶级不断的完善自己,集中权力,建立强大的暴力机器,加快剥削的步伐。这就要求无产阶级在今后的革命中不仅要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更要从根本上摧毁资本主义的国家机器,消除私有制这一剥削制度存在的经济基础。革命不仅要转变政权的执政者,更要转变执政者的统治方式和治理理念。而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之后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仅实现的统治阶级的转换,也实现了统治方式和思维的转变。

  3、自行消亡——社会主义国家的消亡

  无产阶级建立政权后,依然需要一个“已经不是国家的国家”来维护基本秩序,发展经济。但这个“国家”已经于之前的资本主义国家大为不同,不仅从之前的“镇压”转变为现在的“管理”,更为重要的是它在不断的“去势”,自行消亡。这是因为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社会力量的日趋强大,剥削阶级被消灭,从而不存阶级矛盾,私有制被消除,从而不存在与社会利益相背的国家利益,一切矛盾都转变为人民内部矛盾,可以人民自己的组织来自行解决,因而在客观上已经不需“国家”作为一种工具来实行统治,“国家”的存在没有了意义,也没有了土壤。

  社会主义国家作为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一种政治形态,它的发展是一个“去国家化”的过程,“国家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所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就是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同时也是它作为国家的所采取的最后一个独立行动”[5][5]。当国家代替社会完成生产资料的占有,实现公有制时,国家就开始逐渐消亡,直至共产主义阶段,国家完全消亡。

  以上就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一个简单概述,他把国家视为一种历史的产物,在历史上产生,也会在历史上消亡。列宁正是把握住了这种国家消亡的命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半国家”理论,完善了马恩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

  二、“半国家”理论概述

  马恩对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有着独特的认识,它作为一种过渡形式,与原有的国家形态(封建国家、资本主义国家)有相似之处,也有很多不同之处。尤其是经历了巴黎公社的实践之后,他们更加深刻的认识到了这一特殊的国家形式。1875年,在恩格斯给倍倍尔的信中,直接提到“巴黎公社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了”,马克思也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明确写道无产阶级专政是“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

  列宁将马恩的这一思想概括为“半国家”理论,而且结合当时的革命实践,丰富和发展了这一思想,因而可以说列宁的“半国家”理论是对马恩“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完善和超越。他在《国家与革命》中正式提出了这一思想,他说“资产阶级国家不是自行消亡的,而是由无产阶级在革命中消灭的。在这个革命之后,自行消亡的是无产阶级的国家或半国家”[6][6],之所以说它是半国家,是因为它与原来的国家相比已经有了本质上的转变:

  1、由“少数人执政”转向“多数人执政”。任何国家的存在,都意味着使用暴力来统治,无产阶级专政国家也不例外。但是在此之前历史上的所有国家都是少数剥削者对多数劳动者使用暴力,维护其统治,而无产阶级专政则是多数劳动人民对少数剥削者使用暴力。马恩曾经论述过古希腊的民主制,而且也认为君主共和制是资本主义社会及之前历史上最好的政治形态,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民主政治只是少数人的,只是局部范围内的[7][7]。而社会主义国家则是由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无产阶级来执政,正是这种人数上的变化是社会主义的发展获得了更大动力,而且它也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国家机器,为国家的消亡做好铺垫。

  2、由“社会的国家化”转向“国家的社会化”。马恩认为国家是被异化了的上层建筑,它起源于社会发展的需要,等它摆脱社会的控制之后,又凌驾于社会之上来控制社会的发展。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国家权力日渐强大,统治日趋集中,这就导致了国家之外的其他一切社会力量都无法与之抗衡,而且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日益打压社会力量,攫取社会利益,使社会日益沦为国家的“奴隶”。而社会主义国家则不同,因为消除了阶级差别及私有制,国家的利益就和社会的利益完全重合,国家的职能就是将社会的利益最大化。因此“国家职能就直接转变为社会职能,国家不再尽可能的将社会事务控制起来,而是尽可能的将社会生产和生活管理的职能交由社会行使,实现社会自治”[8][8]。这样通过社会主义改造,逐渐实现社会力量的崛起以代替国家的职能,由国家向社会过渡。

  3、由“镇压”转向“管理”。国家只是阶级剥削的工具,它拥有强大的官僚阶层和常备军来镇压人民的反抗。因而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社会,国家承担的最大职能就是“镇压”,以维护自己的利益。而进入社会主义阶段,社会中存在的最大矛盾仅仅是人民内部矛盾,通过教育和刑罚就可以基本解决,因而不再需要强大的镇压力量。而此时,国家又面临着新的任务和使命,就是组织和调整社会主义经济的健康向上发展,发展生产力成为国家的首要任务,因而列宁曾公开强调“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不仅在于暴力,而且主要不在于暴力,而在于先进的劳动组织”[9][9]。

  当然,剥削阶级、私有制度的消灭并不意味着社会主义国家中完全不存在一些剥削现象,也不意味着它没有任何矛盾和冲突,只是说它在很大程度上削减了,而且于此同时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新的现象,这都需要治理和维护,这就要求在社会主义国家中要有一些新组织和新形式来代替国家执政:

  1、用人民武装、选民代表分别代替常备军和官吏。“用什么东西来代替被打碎的国家机器呢”马恩对这个问题没有做出直接回答,直到巴黎公社的实验之后,在革命实践中找出了答案:“公社的第一个法令就是废除常备军,用武装的人民来代替”、“公社是由巴黎各区普选出的城市代表组成的,这些代表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撤换”[10][10]。而且公职人员只能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取消一切公职人员的特权,这不仅消灭了“官僚主义的隐患”,也大大降低了国家的管理成本,使原来的“老爷”变成了现在的“公仆”。这种“公仆”和“老爷”身份的区别也是人民武装力量与常备军及官吏的最大区别。

  2、用“议行合一”的机构代替议会,提高行政效率。资产阶级用议会来掩盖其为少数人服务的专政本质,而且议会仅仅作为一个意见的表达机构,有可能落为一所“清谈馆”。而社会主义国家要摆脱议会制度,在其“议”的基础上“行”,“公社不应当是议会式的,而应当是工作的机构,监管行政立法的工作”[11][11]。这种公社式的议行合一的机构与议会相比有两方面的不同:首先,它扩大的了民主的基础,实行民主集中制。它让广大人民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利和途径,不仅仅局限于少数的统治阶级,而且在广泛的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再去制定政策;第二,做出决策之后,立即执行,代表们亲自工作,亲自执行,亲自想人民负责[12][12]。这种议行合一的机构起初也只是马列的设想,但后来在革命的实践中的确实出现了这样的机构,最为主要的就是“苏维埃”和“人民代表大会”。

  以上就是“半国家”理论的主要内容,它较为详细的论述了社会主义阶段国家的政权建设和组织形式,也描述了国家向非国家过渡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现象。“半国家”理论的提出虽然距今已有一个世纪,它的内容可能还存在一些粗糙和尚待完善之处,但是它的核心理念却依然有其现实意义,对我国当前的政治经济建设有着很大的启示。

  三、“半国家”理论的现实启示

  我国当前正处于一个急剧变化的转型期,过去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使我国经济有了迅速的发展,在此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社会问题、环境问题,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危机[13][13]。如果说前三十年的改革主要是经济改革的话,后三十年的改革必须要是全面的改革,尤其是政治体制的改革,它不仅关涉到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空间和动力,更是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和稳定。而“半国家”理论对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有着很大的启示意义,它既可以评价我国当前采取的一些政策措施,也可以指导我国政治体制建设

  1、“半国家”理论要求我国转变国家职能,从管理走向服务,缩小和限制公权力的行使范围。社会主义国家的职能发生了几次中大的转变,从建国初期的“镇压”到后来的“组织管理”,再到现在的“服务”,国家的强制色彩日益衰减。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政治的日趋民主,这就要求国家必须要从一个“管理者”转变为“服务者”,将国家事务更多的交由人民和社会自行处理和消化。而我国当前的形势可能与之相悖,政府越来越加强控制和管理,公权力的范围也不断扩大,很多领域内都出现了“国进民退”的现象。在社会治理方面,“城管”这一治理模式成为当前我国治理模式的一个典型缩影,尤其对于基层政府来说,这样不仅成本很高,而且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受人诟病。这种自上而下的行政权力的强力干涉不仅在经济领域内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而且在社会上也促生了很多的官民矛盾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14][14]。这些现象也促使我们需要不断的反思我们当前的执政理念和思路,只有明确公权力的界限,逐渐回归社会,才能真正的化解当前现实中存在的矛盾。

  2、“半国家”理论要求我国精简公务员队伍,取消公务员特权,合理设置政府机构,提高行政效率。“公务员热”成为近几年我国出现的一个新现象,无论是大学生,还是有工作经验的人士,无不向往从事公务员行业,这种期望向往背后折射出了公务员行业存在的一些稳定利益,无论工资、待遇,还是住房、出行以及日常办事,公务员都有着其自身的优势[15][15]。而且很多单位存在着人员臃肿的情形,人多事少,很多单位已经形成公务员上50岁不再安排具体工作的惯例。公务人员过量跟国家机构设置有很大关系,国家机构重复设置的现象很多,不仅提高了运行成本,也大大降低了行政效能。在很大程度上,我们已经陷入了“官僚主义”的庞大体系之中,各个部门相互牵扯,为事情的简单处理人为的处理很多障碍。

  “半国家”理论提示我们必须要打破公务员的特权,保持其纯洁性,真正的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同时要提高行政效率,平等对待每一位群众。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国家的“造血功能”,也只有这样才能获得群众拥戴和支持。

  3、“半国家”理论要求我国培育理性的“社会心态”,促生多样的社会组织,建立公民社会。“半国家”理论所展示的国家在社会主义阶段逐渐消亡的理论对我国社会的发展给予很大的启示,就当前的环境来看,国家消亡的条件远未成熟,但是有必要将国家权力逐渐转移给社会,转移给群众本身。首先要培育一种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为建立一个强大的社会奠定基础,这样一种社会心态不仅要求理性的的对待“异质思维”,更要求平等的倾听“沉没的声音”[16][16]。除此之外建立广泛的社会组织,通过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奥运会等等大的事件,我们意识到了建立公权力之外的社会组织的需要,它不仅能够弥补公权力的不足,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替国家机关积极行使公权力[17][17]。只有具备了开放的社会心态,广泛的社会组织,公民社会的愿望才有可能实现,也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一个强大的社会本身,自下而上的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

  综上所述,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提出的“半国家”理论不仅在理论上有重大的意义,也对现实中社会主义国家实践有着很大的启示,遗憾的是这一理论尚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尚未形成一个普遍的共识,这也就要求我们理论工作者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不断宣传该理论,结合实践不断完善和发展该理论。

国家与革命读书笔记三

  《国家与革命》一书主要由列宁对马克思关于国家和暴力革命的补充,其语言也采用更为通俗易懂的方式解释马克思的双关思想。由书中偶然提到的对于苏维埃里面存在的一些机会主义者和自标为马克思主义者的“党员”的批判可以推断出列宁也有打算用该书修正一下党风的意味。因此该书讲得较为入木三分,在详述我的读书心得前,不得不担心我还是大有可能把问题看得太浅。

  这里不妨分章节来论述我对《国家与革命》全书的认识。列宁一开始就尖锐地点明社会阶级和国家的关系。国家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一个词,在毛主席带领我们建立起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时,社会主义国家一词也逐渐走进我们的生活,只是我们只把注意力放在了社会主义四字上,却基本忽略了国家的含义。

  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会产生不可调和的对立的两个阶层,并由此引发阶级斗争。而国家就是立于社会之上,为了不让已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社会由于阶级斗争而自毁的工具,并由国家的特殊武装力量得以实现。不过,这里需要补充的是,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由对立阶级里更为强大的一方所建立的,压迫阶级用于压迫被压迫阶级的工具。也就是说,国家是统治阶级为了把压迫的理由正当化所使用的工具。

  回到我们国家,我们一方面为中华民族的崛起,拥有共产主义这一伟大的目标而高兴的时候,也不应该忘记我们依然只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我们国家的主人,进一步说,在我们国家,统治阶级就是占大多数的普通的人民群众。根据马克思的定义,我们也必然有着被压迫的阶级,列宁在书中提出马克思所认为的无产阶级所压迫的对象只可能是一直压迫无产阶级的压迫阶级。在我看来,这一点是我们大部分官员没有学好的,忘记自己真正的敌人是谁。在当今功利主义盛行的社会,钱与权的关系总有点不清不楚。诚然,让世界感叹中国崛起的也是钱,唯有中国似乎在金融危机下依然屹立不倒,只是,单凭钱来论事的官员却正是走在了非马克思主义的道路上,这一点还需要我们努力。

  国家特殊的武装力量不同于人民自主的武装力量,即与马克思认为的共产社会的武装力量“武装的人民”有所区别。其依然由一定的法律,监狱等补充手段使压迫合理化。无产阶级关注的是大部分人的利益,但固有的资产阶级因为掌握着生产资料,不经过彻底的有效的手段打击国家机器,则不能建立起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经过法国巴黎公社的实践,由于“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马克思也认识到了无产阶级要掌权,要靠的这一有效手段就是暴力的革命。因此,与邓小平的社会主义革命含义不同,《国家与革命》一书更为强调的为“人名真正的革命”。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马克思和列宁都认为国家是会“自行消灭”的,这与马克思主义的一向观点是符合的。马克思所认为的共产主义里并没有阶级之分,国家则是其中的一个过程。国家依然存在着官吏和税收制度,这两点也不会出现在共产主义社会中。站在我的观点上,依然觉得这种社会有点遥远。扩充到世界的范畴上,国与国之间的斗争难道不能算作阶级斗争的大概括吗?马克思断言共产主义社会必然来临,出于人类普遍的希望,我也在希望那一天的到来。如何在当代为共产主义打下基础,则是我一生应该努力探寻的问题。

  鉴于本人水平有限,书中提到不少次的屏清马克思主义和机会主义的关系的内容并没有太多理解,本文也没有过多涉及,写于此,望能提醒自己日后继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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