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由甲方在铜陵市狮子山区农村新河组承建一厂房租赁给乙方,厂房要求如下:
1、厂房为钢架彩钢瓦大棚。面积不少于______平方米,内设行吊一付。行吊径高为______米,宽约______米,并在厂房边提供一亩空地。
2、甲方需提供水、电(三项四线)、路,费用乙方自负。
二、本租赁物采取包租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不得转租。
三、租赁期限五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满乙方有优先权先租。
四、租赁费用,包租费_______元每年(_______元)。
付款方式:第一年,合同签订日乙方付甲方定金叁万元,余款一个月内付清。次年租金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一次性付清。
五、本出租协议的租赁保证金为伍仟元。
六、甲方确保电容_______kw,乙方如需增容供电,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协议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
八、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防火安全、生产安全由乙方自付。
十、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租赁期满乙方所改建的基础设施及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