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广告运营合作的协议书 篇25

广告运营合作的协议书 篇25

2024-07-18 来源:爱问旅游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运营商铺做安防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合作运营项目

  第一条:项目介绍

  1、双方拟共同投资运营的项目为位于________,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商铺内一切货源和安防配套运营。

  2、项目内容为:乙方同意共同出资购买________商铺,并装修,同时按照双方确定的安防材料设备的标准及规模进行装修

  3、本合作项目期限为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出资及盈亏分担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第二条:乙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________万元,甲方负责商店的进货和管理和技术。

  第三条:合作运营的利润分配方式

  1、甲、乙双方各占商铺内________%的纯利润享有合作运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合作运营中,合作运营产生借款,合作运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________个月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________%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基金

  2、合作运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乙方前期需要承担第一期投资的________%亏损。若超过________%则以双方各承担一半分担合作运营所造成的亏损。

  第三章:项目经营管理

  第四条:项目运营的组织架构

  1、管委会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是项目运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使职权。

  2、商店管理由甲方担任负责合作运营的日常事宜,会计由乙方推荐担任,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委会订立后实施执行。

  3、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五条:商铺运营的具体运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六条:每一个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报告商铺的运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商铺和有损甲乙双方的运营的活动,商铺运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运营的财产。

  4、项目运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运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作运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运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方管理工作的撤销等影响合作运营的重大事宜经管委会双方同意通过。

  第九条: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四章: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条:新合作人加入合作运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一条: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运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合作人如退出运营需提前______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运营。

  1、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退出合作运营:

  (1)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作运营造成损失。

  (2)执行合作运营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3)合作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运营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退出合作运营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运营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十三条:退出合作运营的合作人对其退出前已发生的合作运营债务,与其他合作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合作经营的终止和清算

  第十四条: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终止合作运营,合作运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1、合作运营协议书约定的运营期限届满,合作人不愿意继续合作运营的。

  2、全体合作人决定终止合作运营的。

  第十五条:合作运营终止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作运营终止后_______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作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十六条:合作运营终止后,如合作运营存在借款,财产应优先偿还借款,如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全体合作人须按照自己的投资比例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偿还义务。

  第六章: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合作人履行合作运营协议发生争议时,合作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作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退出合作。

  第十八条: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协议书由全体合作人共同订立,自合作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