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卫生计生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积极争取市委编办的支持,发文明确基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工作要求,联合市委编办开展卫生计生监督体系建设督查调研,有效推进基层卫生计生监督体系建设工作的落实,率先全省落实了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卫生计生监督体系建设任务。组织开展了全市乡镇(街道)计生办主任卫生计生监督业务培训班,邀请了市政府法制办领导现场授课。分别组织开展了全市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公共场所与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培训,共培训卫生计生监督员108人,有效提高了基层卫生计生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卫生监督稽查和信息化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积极推进随机抽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了泸州市卫生计生委“两库一清单一细则”(监督人员库和监督对象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细则),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在全市卫生计生专项监督、日常监督和监督抽检工作中积极试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全面推进卫生计生手持执法移动终端使用,积极开展卫生计生执法过程全记录试点工作。强化稽查和案件评查,围绕日常监督、执法办案等内容,对部分县区进行了稽查,开展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案件评查工作,选送案件参加了省卫计委组织的案件评查,有1个案件评为优秀案例上报国家卫计委参加评选。在全国卫生计生监督论文评选中,我市共有5篇论文被选送到国家参评,获得好评。
三、医疗秩序监管进一步规范。全面开展医疗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市市注册医疗机构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专项执法检查,同时每周一次对农村、城乡结合部、乡镇集贸市场的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行为也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了传染病防控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全面完成了消毒产品抽检工作全面开展市注册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和区县注册医疗机构抽查,完善民营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和医疗机构不良行为积分。有效规范了医疗机构监督管理。
四、公共卫生监督切实加强。认真制定落实全市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测计划,全面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力度。一是切实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在白塔广场开展了《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启动仪式,有效推动全市《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工作。对市直属的5家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切实保障了市民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根据疾控机构的监测结果,全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对水质检测不合格的村镇供水单位迅速跟进,积极采取监督措施,加大查处力度,督促进行整改。二是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开展了春季、秋季开学前学校卫生监督专项检查,组织对全市732所学校卫生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摸清了家底、撰写了专题报告。积极推进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与市教育局联合制定学校卫生综合评价方案,落实经费,建立长效机制,今年共对70所中小学校开展了学校卫生综合评价。三是切实加强集中空调和游泳场所公共卫生工作。完善了全市公共场所及集中空调通风单位监督档案。抽查了部分集中空调公共场所和游泳场所,对不合格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计划生育监督工作有效推进。组织开展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积极推进全面两孩政策落实。在古蔺县组织开展了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工作现场交流和业务培训,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基层使用的计划生育监督执法规范及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