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
根据裕群组发[]13号《区委常委会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环节实施方案》,拟于本周组织区委常委赴平山县西柏坡集体参观学习,现将有关事宜请示如下:
一、时间: 3月20日(星期四)上午
二、参加人员:区委常委(11人)
三、随行人员:活动办工作人员5至6人
四、行程:7:40从区行政中心出发——9:00到达平山县西柏坡,参观纪念馆、中共中央旧址——10:30返程——12:00回到区行政中心
五、责任分工:
1、联系西柏坡纪念馆接待事宜、预订讲解员、路线踩点,由区委宣传部负责。
2、车辆考斯特一部、通知、签到、点名、饮用水等后勤保障工作,由综合二组负责。
3、摄影、摄像,由区委宣传部负责。
以上意见,妥否,请示。
区活动办
xx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