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钢材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及供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螺纹钢符合GB1499.2—20_。
第三条:交(提)货地点:在福清市范围内由需方指定。
第四条: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线材过磅;直条理论计重(供方提供清单),重量偏差超出标准范围,则按实际过磅数量结算,且过磅费用由供方负责。
第五条 包装标准:成捆成件,铭牌齐全。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供方钢材进场时必须由需方指定的材料员验收并开具收条,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第七条:结算方式:货到付款。
第八条:本合同壹式 贰 份,供方 壹 份,需方 贰份,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附件与此合同同时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