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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篇4

2024-07-18 来源:爱问旅游网

  为加强食堂管理,规范食品原料粗加工操作程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食品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规范粗加工操作程序;

  (二)食品原料在粗加工前,必须进行感官检查,发现变质、腐烂的原料不能加工;

  (三)原料粗加工时必须按先洗后切的原则进行操作;

  (四)对易吸污的原料,如:肉类、水产类、家禽类等荤菜原料必须按规定存放在底部密封的容器内;

  (五)原料清洗时,必须按分设的水池(蔬菜池、荤菜池、水产池)内清洗,不能荤素混洗;

  (六)清洗后的原料必须按规定的容器内存放,沥尽水分,放入净菜货架待加工;

  (七)原料切配时,必须将砧板、刀具、切配台面清洗干净,以免交叉感染;

  (八)严格按切配要求进行加工,确保切配质量;

  (九)蛋类原料在加工时,必须先将外壳清洗干净;

  (十)粗加工后的原料严禁着地存放,预防地面污染;

  (十一)食品盛放器皿用后应冲洗干净,荤素食品分开盛放;

  (十二)废弃物应置于带盖垃圾桶内,并及时清倒;

  (十三)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涮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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