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校园卫生工作条例》,学院医务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院医疗卫生工作,确保全院师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医务室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心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和活动。
第二条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医疗方针,搞好防病治病工作,促进学院师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院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第三条
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医务室每一天24小时内务必有医务人员值班,以保证师生随时就诊。
第四条
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热情为教职工、学生、职工家属及来校培训人员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条
树立终身学习才能终身就业的新观念,虚心向同行请教,努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以适应学院卫生工作的特点。
第六条
要建立门珍制度,病历、处方的书写要规范,遇急重病人应进行紧急处理,力量不够应及时转院。发现流行病、传染病要及时治疗、隔离、消毒,防止在校园流行。
第七条
每年要组织入学新生和毕业生各体检一次。凡体检不合格和学生需因病休学、退学者,应及时通知学生管理部门。同时要建立健康档案,作为了解分析学生体质状况的依据。
第八条
用心开展卫生保健宣传工作,每月为学生安排至少一次卫生保健知识讲座。普及防病知识,促进学生身体健康。
第九条
配合有关部门对公共卫生、防疫、食品营养卫生、体育卫生及学生保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十条
做好药品保管,将药品损耗降低到最低。库房及药房,货架要持续清洁卫生,定期打扫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湿、防腐、防污染、防鼠工作。
第十一条
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等防治工作,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学院卫生防疫工作。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处方签字制度,不准私自提价或降价,做好药品盘点及处方核算,帐目清晰,每月进行清理盘存,做到账物相符。
第十三条
药品的采购严格执行申报采购计划、询价、申报资金预算、审批、采购入库等程序。
第十四条
做好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的消毒和医务室的卫生清洁,为患者带给良好的就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