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所有人):
乙方(承包人):
为了甲乙双方共同的利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享有豫C的所有权及经营权,现将此
2、甲乙双方协商此车在乙方租车期内,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租车期内利用本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的,由乙方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租车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证件,由乙方负责处理整个事故案件,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乙方处理整个事故中,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外,剩余部分(包括评估费、拖车费、停车费、事故处理费、保险公司不认可赔偿的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从乙方风险抵押金中扣除(不足的由乙方补足),扣除后乙方再次充满甲方收取的风险抵押金额。车损超过5000元以上,乙方需向甲方交纳20%的折旧费。
5、在此协议有效期内,由乙方负担所有维修费用。车辆行驶满5000公里,乙方必须在甲方共同监督下换发动机油、三滤、齿轮油每满10000公里时换。
6、本协议期满,乙方需将性能完好的车辆、车辆证件及附属设备,交还甲方,发生遗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补证及赔偿费。
7、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带实习驾驶员,不得将车转让其他人驾驶,如发现乙方有不爱惜车辆情况,甲方方有权收回该车辆,同时押金不予退还。
8、本合同规定承包期满十日前,乙方必须告知甲方是否要延长承包时间,或者承包期满后解除合同。
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达成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由对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付给对方违约金元。
10、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在乙方无力支付的情况下,由房产抵押及其担保人承担责任。(房产证号:)。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