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甲方)*有限公司
出租方(乙方)*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租赁合同。
一、 合同范围
甲方租用乙方位于*公司东北角的混凝土搅拌站,范围为:搅拌站院墙内的土地、设备、厂房、化验室及有关工具等。
二、 混凝土搅拌站人员
甲方如用原员工,可签订劳动合同,待遇不低于原来水平。不用的乙方安排其它地方。
三、混凝土搅拌站运转和维修保养
甲方在承租期内对所承租设备的整体正常运转和维修保养负责。保证设备完好正常运行,到期双方检验交接。损坏的甲方负责修理完好。
四、库存原材料
交接时库存的原料由乙方运出,如甲方需要按原价值一次支付乙方。
五、租用期限
租期暂定一年,如延长可双方另行续签合同。搅拌站有关的证件、执照、票据、原经营合同、资料等乙方保存入档。 生效日期: 20xx年*月1日 至20xx年*月1日
六、租金
租金每年人民币:10万元。
七、租金支付方式
支付后合同生效,办理交接。
八、到期交付
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依据原合同条款及相应的合同设备清单现场验收交付。以原设备达到完好使用状态为标准。甲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固定设备可随合同终止而搬迁。
九、附搅拌站设备、材料、器具详细清单交接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十、解决合同的纠纷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争议问题,如不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签订地点
**县**镇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