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警察不立案的方法如下:
1、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的七天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2、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3、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应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4、拨打纪委电话投诉;
5、到信访办去投诉;
6、到当地政府领导办公室投诉;
7、向监察机关对派出所进行举报;
8、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9、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警察的投诉渠道:
1、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可以直接向不立案警察所在单位的上级公安机关提出投诉;
2、通过人民监督员制度投诉:在一些地区,可以通过人民监督员对警察的不作为进行投诉;
3、向检察机关投诉:如果认为警察不立案构成了渎职,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提出控告;
4、通过政府信访部门投诉: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网络等方式向政府信访部门提出投诉;
5、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交平台曝光:在确保信息真实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媒体和社交平台对警察不立案的情况进行曝光。
综上所述,对于投诉警察不立案的情况,可以通过申请复议、申请复核、提出申诉、拨打纪委电话、到信访办投诉、到政府领导办公室投诉、向监察机关举报、申请行政复议以及提起行政诉讼等多种途径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