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犯法。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工商机关可以查封或者扣押。可见,要采取强制措施,必须“有证据证明”涉案商品是侵权物品。如果投诉人只是出具鉴定报告,没有载明鉴定的方式、方法、真假区别依据等,不能起到“有证据证明”的作用,就不能采取查封或扣押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七条 对证据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投诉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此外,工商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要合法、公正、及时地调查收集证据。让当事人限期提供证据只是收集证据的一种方式,不能因为当事人拒绝提供证据便作出对其不利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