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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权的相关知识

2024-07-19 来源:爱问旅游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表示,否则视为接受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后作出,且在遗产分割前做出。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的自由,无需他人同意,但若损害第三人利益则无效。

法律分析

一、啥时候能放弃遗产继承权

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2、如果法定继承人提出放弃继承,也可以在继承开始前提出。

3、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后提出。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放弃继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在确认继承权可以放弃的同时,司法实践中还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以后做出。

因为于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并不享有可以处分的主观权利,仅享有客观权利,而客观权利仅是一种资格,是不得抛弃的。

2、放弃继承的表示应当在遗产分割前做出。

因为遗产分割之后,遗产已转化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这时,继承人即使放弃所得遗产,放弃的也已经不是继承权,而是个人财产的所有权。

3、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

但是,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继承人不得放弃继承权。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结语

放弃继承权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需要特别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此外,放弃继承的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做出,并在遗产分割前完成。继承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放弃继承权,但如果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则放弃行为将被视为无效。作为律师编辑,我们应当在处理继承事务时,牢记这些注意事项,以确保继承权的合法有效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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