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背时非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 京发改1654号文件:
1、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统一调整为42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2、本市非居民热计量收费计量热价调整为0.25/千瓦时(69.45元/吉焦),基本热价保持1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不变。
居民住宅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供热价格依供热方式各不相同。其中,**热力集团城市热网供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24元,燃煤直供供热价格为16.5元,燃煤间供供热价格为19元,天然气、液化气、油、电供热价格为30元。
据介绍,居民供热计量收费中,基本热价根据市热力集团城市热网供应、燃煤锅炉供应和天然气供应三种不同情况分别按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2元、7元、18元收取,而计量热价则统一按每千瓦时0.16元收取。
北京法定采暖期内的缴费标准:
采暖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
其中: 基本热费(元)=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建筑面积(平方米)
计量热费(元)=计量热价(元/千瓦时或元/吉焦)×用热量(千瓦时或吉焦)
基本热价、计量热价均执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根据市政府决定调整采暖期或双方约定的采暖期,超出法定采暖期的缴费标准: 采暖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
其中: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天)×建筑面积(平方米)×天数(天)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吉焦)×用热量(吉焦)
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天)计算方法为:法定采暖期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除以法定采暖期(天)。法定采暖期按121天计。
北京热力目前收取采暖费的方式有多种渠道:
(1)收费人员上门收费;
(2)北京热力收费网点收取热费;
(3)北京市范围内的任何一家合作银行网点进行缴纳热费,具体银行如下: 工商银行 交通银行 建设银行 华夏银行 中信银行 北京银行 浦发银行 平安银行 民生银行 邮政储蓄银行 广发银行 农业银行 光大银行
(4)北京市范围内凡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柜员机也可以代收热费;
(5)用户通过工商银行与中信银行的网上银行实时缴纳热费;
(6)用户通过手机下载“掌上热力”APP缴纳热费。
【法律依据】
《2020
2021北京供暖费收费标准》
二、缴纳对象:用户与供热单位签订合同的,由合同约定的交费人支付采暖费。 未签订合同,由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支付采暖费。 采暖费由用户所在单位负担的,单位应当负担。采暖用户为维护自身权益,对供热单位的服务监督,应签订书面供热采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