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高价招聘低价处理面试的员工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法律。
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相关的内容。
招聘员工的法律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如实物;
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4、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介许可证的办理流程一般如下:
1、准备材料:包括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劳动保障保险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2、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介服务管理部门;
3、现场审核:提交申请后,工作人员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考核,包括设施、人员和服务质量等方面;
4、领取证件:审核通过后,就可以领取中介许可证,获得中介服务资格。
综上所述,公司没有明确告知劳动报酬,明显有悖于“如实告知”的法定义务,也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对此,应聘者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关闭;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职业中介许可证。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