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桂城D3、D4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使用时间为20xx年4月25日起至20xx年4月25日止,,使用时间为二年,租金两年捌万元整(¥80000.00元)。
甲方不能用任何理由或借口让乙方搬让,如有此类事情发生,甲方应付乙方损失费及违约金伍仟元(¥:5000.00元)。乙方不能转租,合约未满如自己要搬走,不退还任何租金。
1、付款方式:房租一次性付清。
2、乙方应该爱护房间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乙方不能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从入住之日起,水、电费由乙方自己交费。
4、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