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及包括的项目:抚养费应按月总收入的20%-30%确定,负担多个子女费用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50%;包括生活费(必要支出)、教育费(除特殊费用)、医疗费(仅限社会医保可报销范围内)。
法律分析
一、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如何确定
1、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按照不直接抚养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确定。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二、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项目
1、生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2、教育费。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3、医疗费。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依据是父母的负担能力、子女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的生活水平。对于有固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对于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父母,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项目,但需注意费用必须有法律依据,父母有权拒绝支付无法律依据的费用。对于特殊情况,抚养费比例可适当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