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连带责任的追偿期限为3年,从承担连带责任后开始计算。债务人可以在偿还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后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诉讼时效为3年,若未要求则保证人的责任免除。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连带责任的追偿期限
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连带责任人偿还债务后,向债务人追偿的,追偿期限是3年,从承担连带责任后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连带债务人能否求偿
对于债权人的关系上,连带债务人各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因此,连带债务人之一即使是对债权人进行了全部清偿,也不过是清偿自己的债务而已。可是在对于其他债务人的内部关系上,则各有负担部分,所以当清偿超过了自己的负担部分而使全体共同免责时,可请求其他债务人各按其负担部分而共同分担。
也就是说,连带债务人在偿还了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之后,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可分为两种情形:
1、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债权人通过诉讼程序向法院提出保护民事权利请求的期限,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2、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债权人对保证人的实体请求权归于消灭,诉权也随之消灭。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人,在偿还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追偿期限为3年。同时,连带债务人在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情况下,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若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则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债权人的实体请求权和诉权也随之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三十八条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九条 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