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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需要请律师嘛?

2024-07-20 来源:爱问旅游网

执行异议不需要请律师。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个人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执行程序开始后,如果案外人,执行程序以外的人认为所执行的标的个人有全部或部分的请求权,或认为执行可能影响个人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目的在于保护案件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可以纠正已经生效执行文书的错误。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主张实体权利叫执行异议。执行异议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报院长批准中止执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作出新的判决。认为无理由的,应当驳回异议。案外人异议被驳回后,不得无理阻碍执行,否则法院有权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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