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提供离婚协议,持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冷静期:离婚协议中要写明双方自愿离婚,还要写明离婚后房产、车产等财产如何分配,子女抚养问题等。婚姻登记机关会给双方发一份离婚登记申请书及冷静期通知书,冷静期为30天。
3、审查:冷静期结束后,双方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书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4、发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在受理申请次日起30日内向双方发放离婚证。
起诉离婚都需要的证件和手续如下:
1、诉讼离婚需要如下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
2、起诉离婚都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受理案件;
(3)人民法院依法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审理;
(4)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综上所述,离婚的流程和程序可能会因地区和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可以在起诉离婚前,先咨询一名专业的律师,了解具体的操作和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