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险公司的拒赔是否需要提供手术记录,应该根据具体案件来判断。如果手术记录是证明出险原因和伤害程度的必要证据,那么保险公司有权要求提供。但是,如果手术记录并不是必要证据,保险公司无权要求提供。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五十二条: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人应当依照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等义务;但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不履行义务的权利。
2. 《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对医疗保险索赔申请作出决定。保险公司对索赔申请有疑义的,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医疗证明、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病历等医疗文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由谁主张,由谁举证。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拒赔脑干出血是否需要提供手术记录,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并且应该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保护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