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撤销的条件:
1、无因撤销的行使条件:
(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2)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4)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
2、有因撤销的行使条件:
(1)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②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2)应当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3)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3、继承人或监护人撤销赠与的条件:
(1)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一、房产赠与合同是否可撤销
房产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只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民法典规定赠与怎么行使撤销权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