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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可撤销赠与的条件

2024-07-22 来源:爱问旅游网

这篇文本讲述了赠与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亲属的人身权益、受赠人拒绝履行有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也享有对受赠者的赠与撤销权以及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可以被撤销的情况下,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法律分析

赠与人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其亲属的人身权益。

2、受赠人拒绝履行有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对其的赠与。

3、另外,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也享有对受赠者的赠与撤销权。若因为受赠人的违法行为造成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其撤销赠与。

二、附条件赠与是否无权撤销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能被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民法典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是怎么规定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由于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所以法律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由于这种撤销具有任意性,如果不对其加以限制,则等于赠与合同对当事人没有任何约束力,因此,对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以下几方面的限制:

1、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

2、撤销必须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做出。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其限制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任意撤销权。

拓展延伸

民法典赠与合同的撤销权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法定撤销权,但存在限制和例外。根据民法典第663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助残、助老、助弱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助老、助弱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另外,具有救灾、扶贫、助残、助老、助弱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助老、助弱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的撤销权,在受赠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因此,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但需符合法定条件。

结语

赠与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包括受赠人严重侵害人身权益或拒绝履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也享有撤销权。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可以被撤销,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存在限制,包括只能撤销一般的赠与合同、撤销必须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做出,以及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任意撤销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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