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购方(甲方):
配送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诚信、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健康水业桶装矿泉水配送服务事宜,为保证双方的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配送服务期限及内容
1、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7月10日止,届期如需继续合作另行订立合同。
2、在合同期内,乙方按甲方订购的品种、数量、质量及单价准时向甲方提供配送服务,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3、甲方向乙方订购的商品,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传真、电话方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应清楚说明品名、数量、质量、时间及特殊要求等。
第二条:配送商品质量、数量、时间及验收
1、配送商品质量:乙方必须获得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许可证。如果出现食品质量安全全部由乙方负责。
2、数量:(本期每天保证配送22桶,期合计配送2100桶)最后以甲方收货数量签单为准。
3、时间: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日期将所订购的货物送至甲方所在地。
第三条:商品价格
1、桶装水以厂价10.00元/桶,乙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2、因甲方原因损坏桶,乙方收取水桶成本费:每桶20元,破桶收回。
3、甲方收取每只桶20元抵押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送货款项一期结算一次,并于结算后7天内,以支票或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因货物质量不符或不对板,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乙方因送货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第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经双方签字核认的送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发生纠纷时如双方协商不成可申请法院裁决。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