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维护本超市的整体形象,保持良好的购物环境,保证员工与顾客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使卫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标准化,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第二条;管理方式
1、超市外道路的卫生工作由街道清洁工负责。
2、超市外“门前三包”范围内及超市内的柜台货架、操作间、商品卫生等工作由本超市组织落实。
第三条;食品卫生
1、干鲜果品类卫生:
2、水果局部腐烂不得出售。
3、干果发霉、变质、生虫不得出售。
第四条;熟食制品卫生:
1.出售熟食制品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
2.经营时要求勤进快销,坚持食品卫生索证制。
3.销售、储藏做到生熟分开,冰柜备有消毒毛巾,专用工具。刀、墩、案板、抹布、盆等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
4.熟食制品出现变质、发霉、异味等现象,应立即停止出售并及时处理销毁。
第五条;糕点食品卫生
1.糕点不得直接码在地面上,要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要盖有苫布,苫布外要有明显标志,使用时不得里外颠倒。
2.直接接触食品的纸张、塑料等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3.售货工具要每日消毒、清洗、不留残迹,实行双夹法。
第六条;罐头、酒类食品卫生
1.锈盖、锈桶、胖听及透气的玻璃瓶、铁桶、软包装罐头一律不得出售。
2.混有杂质、过期、损伤的罐头、酒类一律不得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