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因国家政策、政府禁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3 甲方不得直接将合同款项转入乙方工作人员私人账户,更不得对乙方工作人员给与任何形式贿赂(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送礼、返点等),一旦发现,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包括有权不退还已经收取的所有款项)。此外,乙方有权根据《刑法》等规定将相关责任人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6.4 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时,可通过电话(包括短信)、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送达,双方指定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均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如果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包括电子邮箱)或联系电话出现变化,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无法通知、送达的法律后果自负。
6.5 特别申明:本协议内容均系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甲乙双方签署协议时无任何胁迫、欺诈、重大误解之情形,并已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自愿接受本协议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