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市王强判多久
2024-07-31
来源:爱问旅游网
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王强(1975年——2005年11月17日,男,住辽宁省宽甸县步达远村)在11年间先后流窜于沈阳、铁岭、上海等地实施杀人、强奸、抢劫,杀死杀伤多人,强奸妇女多人并抢劫被害人财物,社会危害和影响极大。根据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王强自1995年以来杀人、强奸、抢劫的犯罪34起,其中杀死45人,强奸10人。抢得财物3万余元。犯罪足迹遍布开原、铁岭、沈阳三地。王强以涉嫌抢劫、杀人、强奸罪被起诉;与王强一起受审的还有其老乡赵俊鹏、赵俊伟、杨兴波、张百岩4人,他们都被以杀人、抢劫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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